汝南縣宿鴨湖濕地林區遭濫伐
2012年12月10日 來源:中國網
近年來,宿鴨湖濕地一邊享受國家補貼,一邊大肆砍伐林木,目前濕地森林急劇減少,國家專項資金去向不明……”河南汝南縣村民張先生多次向本網反映宿鴨湖林地慘遭砍伐。隨后,記者多次深入宿鴨湖濕地林區調查。
濕地林木成為監管者的“搖錢樹”
宿鴨湖位于河南省汝南縣境內,是亞洲最大的人工湖和人工濕地,中國重要濕地,控制淮河支流汝河流域面積4498平方公里,宿鴨湖東岸大壩綿延35公里。其西岸北岸,蘆草叢生,樹木參天,水天相連,鴨雁齊飛,一幅別具一格的天然畫卷,被人們譽為“人造洞庭”。
據了解,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期,汝南縣組織幾萬名干群和地方部隊官兵植樹造林,才有了今天的森林。雙廟村民張先生稱:“原來這里有數十萬畝的林木,林區按每畝55棵樹木計算,有500多萬棵樹木,大的有小盆粗,小的不足10公分,以楊樹為主;而現在最多不過四萬畝,嚴重破壞了這里的生態環境。”
與宿鴨湖組成有機整體的西岸、北岸10萬畝林區林木現在被砍伐殆盡,上千萬只候鳥和當地鳥類棲息地的樂園正在消失。12月3日,記者在田地里到處能看到已經被砍伐過的樹樁,慘不忍睹。
另外,宿鴨湖人工濕地林木享受世界銀行和國家環保項目資金補貼,每畝每年10元管護費用,每年補貼100多萬元。
12月3日,村民郭先生稱,這筆巨額補助款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領導知道,誰知道每年到底有多少資金用到林業管護上?但事實上,宿鴨湖十萬畝林木正在監管者的眼皮下遭受濫伐消失,成為少數人的“搖錢樹”。
記者目睹林木遭濫伐現場
村民稱,2011年4月至11月,位于湖區西北的羅店鄉郭王莊村委的1萬多棵樹木全部被砍伐,200多畝林地被開墾成麥地,賣方是郭王莊村民組,買方是別俊峰;其中位于湖區西北羅店鄉六合村的500多畝林木,近2萬多棵楊樹被砍伐一空,種上小麥,買方是羅店鄉羅店村朱軍。2011年7月至 2012年4月中旬,羅店鄉六合村湖區的一萬多棵楊樹,賣給別俊峰……此間,濕地林木一直處于被砍伐的境地。
2012年4月9日,記者目睹了伐樹場景:一個三輪車裝著一臺柴油發電機,連有3根幾十米長的電線,3個電鋸同時作業,一個人專門量尺寸劃線,2.6米一截,十來個工人負責裝車,運輸車車牌號為豫Q297**;旁邊一個挖掘機把樹根鉤起來,挖掘機上噴印電話格外顯眼 (1378335****)。
“整個伐樹過程是一條龍的機械化作業,每棵樹從鋸倒、截斷、裝車、挖根平均用時也就是五、六分鐘時間。”郭先生說。
4月9日,記者曾以舉報人的身份向縣林業局長王曉卡舉報此事,王局長電話里解釋說:“手續齊全啊,”并很快掛了電話。當了解到舉報電話是記者所打后,林業公安警車很快趕到了現場。
據知情人透露,林業公安到現場不是去抓人,而是告知伐樹人連夜行動,就是用手挖,也要當夜將這些樹和樹根全部處理掉。
林業局為濫伐者大開綠燈
宿鴨湖濕地自然保護區的公益林是不允許砍伐的。2011年9月,汝南縣宿鴨湖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和汝南縣森林公安局聯合發布的公告第一條規定:“嚴禁亂砍濫伐,毀壞樹木(包括死樹、砍活樹枝或死樹枝),發現一起罰款2000元,拘留15天。”一個連樹枝和死樹都不能砍伐的規定,汝南縣林業局為何流出了一張張的林木采伐證?
汝南縣林業局通常的做法是批少伐多;不公示或者公示走過場;有的采伐證不上報省廳,不備案;甚至是只要交了育林金,不給采伐證就可伐樹,林業局如此違規辦手續已成為當地潛規則。
2012年3月31日,汝南縣林業局工作人員丁先春、周大剛等人,在現場查勘后出具的“汝南縣伐區調查每木檢尺表”和“汝南縣林木伐區調查設計表”均是1400棵。
記者發現,2012年4月1日,河南省林木采伐許可證駐汝南0154號上審定的是980棵樹木。林業局聽說有媒體關注,又給張振峰補辦了400多棵。“這是明顯的批少伐多,玩弄審批手續,偷換數字糊弄群眾的拙劣手段,不知該編號采伐證上報省廳備案沒有,因為濕地的林木就不能批準砍伐。”郭先生說。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規定,這些濕地的樹木就不能批證砍伐。那么汝南縣林業局為何為濫伐者大開綠燈?國家每年撥付的林木管護費被用到何處,當地政府是如何監管的?這不僅關乎生態環境還關乎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