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現在,我國的環境和生態變化仍然是“點上治理、面上破壞”,一些曾經控制得比較好的環境污染指標又出現了反彈。環境執法不力,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靠攫取資源賺錢、靠污染環境致富”、“少數人受益、多數人受害、全社會埋單”的現象在許多地方依然存在
●我國自然環境條件本來就先天不足,資源、環境問題的老債新賬疊加在一起,勢必加劇涉及能源、土地、水利用、污染等方面的經濟社會利益沖突,損害我國的整體競爭力和國際形象
●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的矛盾,這個矛盾現在越來越突出,而解決這個矛盾就必須靠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否則,建設包括資源節約、生態安全、環境友好這些要素的和諧社會就是一句空話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世界環境日。
今年2月,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第35屆(2006)世界環境日的主題是“沙漠和荒漠化——莫使旱地變荒漠”。之所以選擇北非國家宣布這個主題,是為了強調人類所面臨的緊迫環境問題:荒漠化影響了占地球陸地1/3面積的土地生產力和超過10億人的生活,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00億美元,而間接損失恐怕是這個數字的5-6倍。
進一步解讀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今年世界環境日中國主題:“生態安全與環境友好型社會”,我們的這個話題也決不輕松。最新數據表明,我國荒漠化面積已達到263.6萬平方公里,占陸地面積的27.5%,其危害涉及18個省(區、市)約4億人口。造成荒漠化的,自然因素僅起較小作用,主要還是由于人為的活動,我國過度農墾形成的荒漠化土地占23.3%,過度放牧占29.4%,過度樵柴占32.4%,水資源利用不當占8.6%,公交建設占0.8%。荒漠化是我國北方,特別是西北地區最嚴重的環境問題,不斷擴展的沙化土地、不斷加劇的沙塵暴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造成了極大危害。
國家“973”項目(《中國北方荒漠化過程及其防治研究》)最近提出的報告《中國沙漠與荒漠化》顯示,我國土地荒漠化造成直接和部分間接經濟損失約為4700億元(相當于2004年GDP的3%),現在還在以每年3600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這些地方極易遭受風蝕,成為沙塵暴地面過程中大量沙塵物質的提供源,預計未來十年北方沙塵暴將進入新一輪相對活躍期。
如果說,荒漠化導致土地退化,土壤一旦喪失,再造它將需要數千年的時間;那么,空氣和水的污染治理也決非易事。“十五”期間,我國經濟發展的各項指標大多超額完成,而有關環境保護的兩個主要指標,一個是影響空氣質量的二氧化硫排放量,2005年比2000年還增加了27%,一個是影響水質量的化學需氧量(COD)僅減少了2%,都沒有完成“十五”削減10%的控制目標。
我國環境保護工作已走過30多年歷程。1973年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將環境保護提上國家的議事日程。1983年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保護環境被確定為一項基本國策。1989年第三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提出“向環境污染宣戰”,形成了八項環境管理制度。1996年第四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又提出“保護環境的實質就是保護生產力”,把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作為確保環境安全的重要措施,開展重點流域、區域污染治理。2002年第五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要求把環境保護工作擺到同發展生產力同樣重要的位置,按照經濟規律發展環保事業,走市場化和產業化的路子。
但直到現在,我國的環境和生態變化仍然是“點上治理、面上破壞”,一些曾經控制得比較好的環境污染指標又出現了反彈。環境執法不力,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靠攫取資源賺錢、靠污染環境致富”、“少數人受益、多數人受害、全社會埋單”的現象在許多地方依然存在。環保投入不足,老債未還,新賬又欠。環保總局最近對20個江河水域附近的化工石化大項目的排查顯示,江河水域存在較大的布局性環境風險,而相應的防范機制卻明顯缺乏。今年到5月中旬,環保總局接報由各類事故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49起,涉及22個省(區、市),環境事件發案率大幅度上升……
在今年召開的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上,溫總理指出,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已經集中出現。我們必須充分認識我國環境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充分認識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要加快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轉變為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并重,在保護環境中求發展。二是從環境保護滯后于經濟發展轉變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賬,多還舊賬,改變先污染后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三是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自覺遵循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水平。我們必須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切實解決土地、空氣和水等突出的環境問題,全力推動這個歷史性轉變。
去年12月,國家頒發了《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這是指導我國新形勢下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一份綱領性文件,標志著我國環境保護工作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大家都注意到,在全社會強化對環保重要性認識的大背景下,環保部門已逐漸擁有了“強勢”地位。環保總局局長近日就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作出承諾,對嚴重危害群眾利益的建設項目,經濟效益再好也堅決不批。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污染項目,無論涉及到誰,都要堅決停產整改。一旦發現問題,無論涉及到誰都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遷就。
我國自然環境條件本來就先天不足,資源、環境問題的老債新賬疊加在一起,勢必加劇涉及能源、土地、水利用、污染等方面的經濟社會利益沖突,損害我國的整體競爭力和國際形象。環境問題日益嚴重與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遲緩之間、改善環境的迫切性與環境治理的長期性之間、污染形勢嚴峻與國際壓力加大之間的緊張關系明擺在我們每個中國人面前。在這些問題面前,我們無可逃遁。我國在發展中面臨著兩大矛盾:一個是不發達的經濟與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的矛盾,解決這個矛盾當然要靠發展;另一個是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的矛盾,這個矛盾現在越來越突出,而解決這個矛盾就必須靠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否則,建設包括資源節約、生態安全、環境友好這些要素的和諧社會就是一句空話。
來源:東方網-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