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警察連破販賣野生動物案
2013年05月09日
北京日報訊(記者 王海燕)巨蟒、變色龍、豹龜……這些年輕人眼中的“個性寵物”,實際上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日前,市森林公安局破獲了多起野生動物販賣案件,解救國家一二級野生保護動物64只。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廣大市民,非法買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將受到法律追究。
今春以來,市森林公安局開展“天網(wǎng)行動”,嚴厲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截至目前,共偵破刑事案件14起。其中,重大案件2起,特別重大案件6起;查扣涉案象牙制品近千件,達200余公斤;并解救蜂猴、蟒蛇、紅尾蚺等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64只。
其中,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蟒蛇是在豐臺南三環(huán)一處居民樓里被查獲的,共49條,還有蟒蛇卵65枚。涉案人員大學生劉某自行繁育蟒蛇,并作為個性寵物出售,已被公安機關逮捕。
“很多市民以為只要是人工馴化、繁育的野生動物,就可以隨意買賣,其實不然。”市森林公安局法制科工作人員介紹,馴養(yǎng)、繁育野生動物需要一定的場地、技術條件,并且必須經(jīng)過國家的行政許可之后方可進行,否則都是違法的。即便是獲得行政許可,出售時也必須持證到指定場所交易,不得私下里買賣。
當前,有不法商販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發(fā)布買賣野生動物的信息,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提高警惕,國家重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無論是賣還是買,都將受到法律追究,購買前需詢問對方有無馴養(yǎng)、繁育、出售野生動物的國家行政許可證明。
另外,市民在購買市面上的象牙制品時,要向售賣方索要收藏證明,無收藏證明收藏象牙制品也涉嫌違法。
據(jù)介紹,這次“天網(wǎng)行動”繳獲的象牙等動物制品,涉案價值800余萬元,將移交給法院處理。查獲的64只野生動物已被送往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經(jīng)過一段時間調(diào)養(yǎng)后,將擇機放歸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