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網購小蜂猴當寵物
2013年07月04日 來源:重慶晨網
“又萌又乖,就覺得好耍嘛。”26歲的李杰(化名)是名藝術青年,喜歡嘗試新東西。因為好奇,他在網上買了一只又萌又乖又好耍的蜂猴,當天民警找到了他,才得知他買的蜂猴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目前,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把蜂猴賣給李杰的張強(化名)已被江北區檢察院批捕。
稀里糊涂在網上買到國家保護動物
李杰從美院畢業后,自己開一家畫廊,平時很喜歡嘗試一些新鮮東西。買到蜂猴,得從他去年在網上發的一個帖子說起。
去年7月,李杰在網上發帖,出售自己養的寵物“牛頭梗”狗。當月15日,就有人通過李杰發帖留下的QQ號,聯系到他。對方說,他有一只只比拳頭大點兒的可愛小猴子,想跟李杰交換牛頭梗。
“是不是哦,還有這種猴子啊?”李杰很好奇。對方很快發來一張小猴子的照片。李杰一看就喜歡上了,這個小猴子小小的個子、大大的眼睛,很萌很呆很可愛的樣子。
他們很快就談妥:牛頭梗換小猴,李杰再給對方補1000元差價。25日,張強把小猴送到了李杰的住處,換走了李杰的“牛頭梗”小狗,收取了1000元錢。
張強走后沒多久,接到舉報的民警敲響了李杰家的門。“我真不知道這是蜂猴,更不曉得這還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他就給我說是小猴子,我看到乖,就跟他換了。”李杰當時就急了,一再解釋。
買國家保護動物當寵物養也違法
這時,張強已被民警抓獲。“我也不懂野生動物這些,稀里糊涂買了蜂猴之后,才曉得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他說,最初他從別人手中買過蜂猴時,只是作為寵物而并不知道蜂猴屬于國家保護動物。后來為了飼養蜂猴,在網上查詢飼養方法,才曉得蜂猴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我就害怕了嘛,就想在網上把它賣出去。”
承辦此案的江北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以寵物買賣為幌子,在網上買賣國家保護動物是犯罪行為。(編輯老師,這句話麻煩留起哈,檢察院考核加分就靠這句話哦)這類案件中,出賣方都知道自己出售的動物屬于何種性質,但為了使買家打消顧慮,統統以寵物的名義進行銷售,掩蓋買賣性質。
“年輕人喜歡買各種各樣新鮮好玩的寵物,但買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你買的到底是什么。”27日,檢察官提醒,未經許可擅自買賣國家保護動物的行為,將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無論自養或是營利目的都不影響對該罪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