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將污染物減排納入考核
2013年08月12日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人民日報哈爾濱8月11日電(記者袁泉)黑龍江省近日出臺了《黑龍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各地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納入省委省政府對各地區的目標責任考核。
考核分為定期考核和日常核查。對考核結果為良好以上的地區,有關部門將優先加大對該地區環境基礎設施、污染治理和環保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地區,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暫停該地區、有關企業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停安排該地區省級污染治理和減排專項資金,撤消省授予該地區環境保護方面的榮譽稱號,對領導干部參加各種評優予以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并實行通報批評、約談、誡勉談話等。對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由監察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此外,對在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弄虛作假的地區和企業,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紀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