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補償五年近60億元
2013年08月14日
自本市生態補償機制建立以來,2009年至2012年,市級安排的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資金累計達43.9億元,年均增長為24.3%。2013年,本市進一步加大生態補償力度,年初預算安排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資金15.5億元,比去年增長9.2%。這是市財政局昨天在市政協 “本市生態建設方面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專題考察中透露的消息。
2009年,本市出臺《關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態補償機制的若干意見》和《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辦法》,建立市對區縣生態補償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為避免區縣“造林越多,壓力越大”,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轉移支付資金綜合考慮了區縣客觀需求、財政投入、補償成效和工作考核四個因素進行分配。“區縣自身投入越大,成效越好,轉移支付金額越多。”
目前本市生態補償轉移支付適用范圍為基本農田、公益林和水源地三類,有政協委員提出,是否可擴大補償范圍?對此,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回應,目前正對將濕地納入生態補償范圍進行研究,今后將對照國家層面的生態補償范圍,結合本市實際,逐步開展研究,爭取“成熟一個納入一個”。
市財政局表示,區縣資金使用情況報送同級人大和市財政局,接受相關部門監管,同時對補償成效進行交叉考核。“應該向全社會公開,讓市民來監督補償成效。”委員表示,此舉可動員社會力量,同時降低政府的考核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