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國道旁多種保護動物岔著賣
來源:楚天都市報 發布時間:2014-01-01
圖為:路邊攤位上掛滿了野味 記者姚品攝
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楊波 張萬軍)318國道舉水河大橋新洲往漢口方向下橋處,長期有人擺攤售賣野生動物,其中包括狗獾、松鼠等。近日,多名讀者向本報反映此事。記者31日來到現場調查。
野生動物賣得很歡
31日11時許,記者來到攤點前,只見路邊從左到右掛著野兔、喜鵲、狗獾等各種動物上十只。左側下方的鐵籠里,兩只活狗獾被關在里面,一只趴著不動,另一只來回爬動。另一個鐵籠里,三只鳥在慌張地跳來跳去。
攤位深處是長長的案板,一位男攤販手起刀落,砍著一具剛剝完皮鮮血直滴的動物尸體。
攤販說,活狗獾兩頭1000元,松鼠30元一只,活野雞100元一只。攤販還稱,幾天前曾以400元價格賣了一只鷹,現在,家中有一只小貓頭鷹,開價500元。
大約半小時內,該攤位賣出兩只狗獾,三只野兔。
“野生”“無毒”是招牌
女攤販告訴記者,她們都是當地鐵甲村人。“都是用電從山上打來的。”攤販們再三強調,自己在這里做這門生意很久了,從來沒客人因為肉的質量找過麻煩,這可以證明他們不是用下毒的方法捕捉動物。
在此開餐館多年的一位老板告訴記者,這些人時常晚上開車到黃岡、麻城的山區里,通過布設電網捕捉動物。
報警兩次照賣不誤
11:59,記者以市民身份撥打110報警。12:14,一輛警車來到現場,三名沒有穿制服的人員走下車來。在與攤主談了大約10分鐘后,三人離去,攤點繼續營業。
13:20,記者再次以市民身份撥打110報警。但直到14時,末見警務人員到場。
武漢市公安局新洲森林公安分局一位程姓警官稱,昨日第一次出警的是當地野生動物保護站工作人員,他們到現場是為了解情況。第二次報警時,因陽邏發生森林火災,所以沒有及時出警。15時左右,民警到場對攤販下達了口頭傳喚,要求他們到分局接受處理。
警方現場確認,該攤位售賣的狗獾、野鴨、喜鵲、松鼠、斑鳩等動物都屬于省級保護動物。對于記者了解到的售賣老鷹和貓頭鷹行為,警方表示,所有鷹類都屬于國家級保護動物,如屬實,則屬于刑事案件。
全省境內禁獵野生鳥類
禁獵期至2018年底
我省是野生鳥類重要的繁殖地、遷徙停歇地和越冬地,也是鳥類棲息的中心省份之一。昨日省林業廳發布“禁捕令”,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湖北省全省境內對所有野生鳥類進行禁獵,禁獵期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禁獵期間,除科學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獵捕野生鳥類的行政許可申請一律不予審批。凡未經批準,非法獵捕野生鳥類的,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禁獵期滿后,再根據執行情況決定是否延續禁獵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