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天,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點名批評不敢承擔社會責任的北京師范大學所屬環評單位,同時,提出進一步改革環評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擬對環境影響評價行業進行全面整頓。昨天,記者還從有關方面了解到,國家環保總局在要求圓明園40天內遞交環評報告近一周后,截至昨天仍然沒有環評單位接手“圓明園綜合整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那么環評單位為何遲遲不敢接手這個“燙手山芋”呢?
環保總局稱環評單位的反復影響了圓明園環評時間
據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圓明園整治工程自4月份被叫停之后,圓明園管理處找到北京師范大學所屬的有關環評單位,希望他們對該工程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主動遞交了委托書,但是該環評單位反復近一個月后,才提出不愿牽頭做該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延誤了圓明園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的時間。
潘岳指出,北京師范大學所屬的這家環評機構具有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可的甲級環評資質,從技術、業務上完全有能力承擔圓明園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但該單位沒有以科學的態度與負責的精神,對該工程進行環境影響的分析預測,而是瞻前顧后,害怕承擔責任,導致圓明園整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延誤,環保總局對此予以嚴肅批評。
環保總局將出重拳整頓環評單位
潘岳說,雖然環評單位可以自主選擇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工程,但不能只為一點經濟得失和個體利益,就不講職業道德與專業信譽,更不能忽視社會責任。環保總局將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放松質量管理甚至沒有任何質量保證的環評單位加大處罰力度。同時將修訂相關規定,對那些有資質、有能力,拒絕建設單位合理委托、害怕承擔責任、不敢以科學態度進行環評的行為和機構進行整頓。
據潘岳介紹,環保總局將從四方面著手對環評單位進行整頓。首先,進一步提高對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社會責任感與職業道德;其次,加強環評單位的定期考核和管理。重點加大對環評持證單位的日常監管力度,今年將進一步嚴格環評單位資質準入條件,實施甲、乙級環評單位升降機制,對不符合資質條件的單位堅決予以取締;再次,健全評價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科學態度弄虛作假的環評單位,不僅要追究環評單位的責任,還要追究環評人員的責任。對那些偽造數據的環評人員,要取消其環評資格;最后,建立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制度和競爭機制。推行環評人員的執業資格管理,適時引進國際先進的環評機構參與國內環評市場競爭,帶動環評單位主體的多元化。
“圓明園綜合整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成“燙手山芋”
昨天,記者幾經努力也沒有采訪到北京師范大學所屬環評單位。據環保專家介紹,現在,“圓明園綜合整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已經成了一個“燙手山芋”,就是揣著“金剛鉆”也確實沒有哪個環評單位敢輕易攬這個“瓷器活”。
環保專家介紹,圓明園防滲工程環評面臨技術和社會雙重重壓。一方面是圓明園防滲工程環評技術難度大、涉及面廣。在環評方案中,環評單位不可避免地要對圓明園進行定位,而后才能確定綜合整治工程的性質,而這個問題已經爭論了許多年,至今也沒有明確的結果,定位這方面花費的工夫就不少。而且,環評中還要涉及文物、園林、水利、生態等諸多方面,結果是要經過千錘百煉才能得出的。另一方面,圓明園防滲工程環境影響評價還面臨著巨大的社會壓力。不容置疑的是,環評單位所做出的環評報告直接關系到投資數千萬元的圓明園防滲工程的“生死”,環評單位對環評報告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此前其所引起的社會和公眾關注度更使環評單位心中掂量,在此前的公眾聽證會上出現的眾多專家歷數圓明園防滲工程十大“罪狀”,讓環評單位看到這是一個“燙手山芋”,所以不敢輕言接手。
環保總局和圓明園管理處目前兩方“為難”
“圓明園綜合整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處于一個極為尷尬的地位,目前兩方“為難”。環保專家介紹,一方是國家環保總局,總局已要求圓明園40天內遞交環評報告,若不能完成要罰款20萬元,但罰款最終也不能解決圓明園綜合整治工程的去留,而環保總局還不能為圓明園指定環評單位,若指定又會行政違法;另一方是圓明園管理處,管理處目前無法找到接手的環評單位,也就無法遞交環評報告,這也讓它不得不違法。環保專家介紹,解決這一問題的最好辦法是具備資質的環評單位能挺身而出,對圓明園綜合整治工程作出環境影響評價,解開這道難題。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