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哲學家僻居于村外小屋日久
……
……
:“那個家伙,很少出門,而且不洗衣服。”
:“他不會在做炸藥吧?”
:“他不會是變態吧?”
時間……
議論……
?。骸八媸莻€怪物?!?
?。骸拔覒岩伤λ牢覀?。”
:“前兩天,大頭家的花毛雞不見了,我覺得就是他干的?!?
:“他會不會往井里投毒?”
:“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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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簡直就不是人!”
……
?。骸澳窍劝阉o做了——以正義的名義。”
:“我去。”
:“我也去?!?
?。骸皨尩?,還有我,我也去,你說我們帶棍棒還是帶仙人掌?”
……
……
這個壯舉的發生是一個從生活到心理的文化模式。
應該發生在古代。
反映了人性當中孤陋的一面。以及在常規社會中那些超出普通行為方式的東西可能遭遇的命運。
當這群人到達哲學家的小屋,他們發現,他只是在寫字,搜查以后發現原來這是一個文化人,于是放過他,但是絕對不允許小孩子和女人接近他——他仍然可能是瘋子。
如果他不是在寫字,而是在指責這群人不該破門而入,那就不妙,八成是被打得大腦全是主觀的痛苦,迅速轉變為唯心主義者,而后是被冠名——瘋子,以后不許你進村子。
回顧過去,他并沒有強奸人或螞蟻??伤纳罘绞讲皇沁@個村子的常態,他是一個“邊緣人”——他居然要在遠離人們的村子邊上居??;他處于非“常態”,他不養豬不種地也不和人打招呼。
在一個社區的常規思維里,這是百分百的“變態”。
當然,“變態”被打也需要考證:
到底是因為他有危害人類的傾向所以要教訓他?
還是因為他和我們不同,所以我們有修理他的權利和義務?
……
以后再說。
您或許注意到了他和他們之間的生活方式差異,這也叫文化差異。
如果這個哲學家轉到另一個場景,比如他的小屋是在劍橋大學旁,他總是在風光旖旎的林間散步,偶爾一句玩笑話令某學者徹底領悟,那么他寫字的時候還是要沖進來一群人,來討教來要簽名或者來送名譽與財富,至于姑娘們也許很難約束,她們往往會把稱呼從“尊敬”的轉移到“親愛的”,這也不是不可以。
這件事情說明一個所謂“變態”在另一個文化模式下卻是大受歡迎的。
這是在古代。
這里面反映了“變態”的相對性以及文化的相對性。
換言之,如果在劍橋旁發生了村子里那一幕,人們都帶著棍棒與仙人掌去拜訪他老人家,那么劍橋不存在;
如果在村子里發生劍橋的鮮花微笑場景,那么村莊有一天可以變成劍橋。
因為文化模式提供了這樣一條路:增加了寬容度的社會,文明開始發達。
當然,前提是這個“變態”并不是“病態”。
如果過多的容納“病態”,那么村子不可能變成別的,只會成為公共廁所。
我們是否用歧視與吐口水的方式來面對“病”?
什么是“病態”?
“病”是不健康,是侵害自己與外在的,在東方哲學里過了度甚至是過了界的,人們也認為是有“病”的嫌疑。
普通的通奸一般不被認為是“病態”,屬于道德問題,但是當幾個人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帶上道德的面具去捉奸并且樂此不疲時,他們的行為其實是“病”,盡管他們大功告成的宣布他們捉住了一對“病態”現行犯。他們的小心肝在那一刻快樂得顫抖,差點呻吟。
“同性戀”是病——這曾經在中外歷史上反復上演,雖然未經聽診把脈測腦電波。它是病主要源于旁觀者看不習慣由別扭到憎惡,最后很快得出結論:“病”。
接著也會有謠言、中傷、歧視等等。
而其實如果“同性戀”真是病,那么以上述方式去招呼病人也不見得是健康的。
迄今為止,人們還未曾發現“同性戀”是病的依據。
至于“愛滋”,那是性伴侶混亂,而不是直接源于“同性戀”。
“戀”是什么。
是肉體的或是精神的?
據現實顯示“同性戀”更多的傾向精神層面,也就是說這群人以一種所謂“偏鋒”的方式靠向超越世俗物欲的趨勢。
而且,性取向的流動性也在當中起著作用。
?。ㄒ娎钽y河“性文化三部曲”)
在電影《江湖告急》當中有一段單相思,很好的做了詮釋,盡管是虛構,卻恰如其分的解釋了在性取向的流動變化中當外因出現的時候難免玉成此事:
江湖大哥(梁家輝飾)被襲擊,大塊頭保鏢(張耀揚飾)奮不顧身中槍瀕臨死亡。
大塊頭保鏢留遺言:“你知道么,其實我是喜歡你才為你做這么多,我是自愿的?!?
這把江湖大哥嚇得夠戧。
大塊頭保鏢后來被搶救過來,說明了原因:“我本來不是gay,也喜歡女孩子,可是因為你很有人格魅力,也很有魄力,我終于發現,其實我早已喜歡上你了……”
江湖大哥婉言拒絕了這段情緣,并且表示:“以后我們不可以一起去游泳。”
事實上現實個案里確實存在這樣折服于對方的人格魅力而逐漸轉變為“女性化”一角的情況。他是喜歡(對方)他的人格,而不是肉體。
本文并非是為“同”開脫,甚至提倡,不過是想說它已經以一種亞文化姿態出現,卻歧視依然。
假如它是“病”,那么歧視與吐口水恐怕不是對待病人的方式。
假如它不是“病”,那人們怎么辦?
“異”與“同”將如何自處?
又如何相處?
“矯正”與“反矯正”和“矯正反了”
假如“同性戀”不是“病”,(事實上目前“定罪”的證據并未明確而充分),那么它同樣可以用文化模式的觀念來分析。
“同性戀”的主體是人,所以反對方質問:“你是人,怎么可以做這樣的事?”
“同”則反問:“人為什么不可以這樣子?”
這樣似乎已經陷入臭名昭著的對抗里——文化沖突。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當你試圖去把一個“同性戀”者矯正到其對立面,那么你其實是在制造“病態”。你眼中的“變態”將向徹底的“病態”轉化。
社會歧視與吐口水就具備了這樣的“矯正”效果。
而作為被“矯正”方,當他(她)受到壓制,其行為將越發背離常態,有時是激進到過分的,甚至將減少理智。
我們不得不注意“同”,畢竟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散居的人群,有著其自身的文化特質。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研究未表明“同”具有遺傳性,而且“同”是一個數量比例很小并且基本穩定的群體。他(她)們并不是在現代才出現,也不是在遠古或古代偶爾出現又滅絕。他(她)們以少數派的面孔一直在。
而這些“同”也并未隨心所欲的強奸人或螞蟻。
相反其中很多人神智清醒,智商不低,品位不俗。很多在古代的氏族或部落里擔任巫師,教師,醫師等等。
尤為重要的是他(她)們是人,而不是其他東西。
當人們把一個事物矯正到“病態”的地步,實際上發生了鏡子效應,在鏡子外有一個自己,鏡子里還有一個。
而不管是屬于主流文化還是亞文化的人群,沒有社會標準的支持,很少有人能過上舒服滿意的日子。
在文化沖突與交融的今時今日,理性與適度寬容是文明的真正含義。
理智的看待文化差異,承認文化間的相對也許是上策,畢竟沒有哪一個模式被稱為絕對文化或者絕對的文明。
面對沖突,在文明的內部避免損傷的解決問題雖然麻煩,卻是唯一的道路。
深入審視“變態”與文化模式
“變態”是一個很模糊的含義,在人類學與社會學的資料里,有這樣的記載,19世紀末,在新幾內亞南岸的火山島上住著一支多布人,他們是吃人的生番,他們在惡劣的環境中,他們的社會形式是敵意、背叛,這是他們公認的美德。(來源于路絲.本尼迪克《文化模式》)。
村子附近的東西不會丟失,因為它可能被族人施了咒語,某族人看中一根橫在路邊的木材,打算拿回去燒火,于是他在心里念咒語,大意如:“這是我的,如果我不在的時候有人拿了,他必定將要癱瘓或者梅毒”。
這只是一根木材,但是整個村子里居然連野生的東西都沒人敢亂拿,因為它極可能被人念了咒語。
在這樣的模式里,不喜歡吃人,不喜歡咒語,對人和藹的多布人被視為弱智或者變態。
而這樣的多布人如果是生在新墨西哥洲的祖尼人部落,卻又將受到歡迎。
祖尼人主張節制、中和,熱衷禮儀,這里也曾經出現過一個“同性戀”首領——哈唯,他是一個女性男人,有才氣而魄力,他的女性思維與男性體魄使他很好的勝任領袖職位,也使得他的族群獲得了最輝煌的年代。
祖尼人并不是主張、提倡“同性戀”,不過是他們的文化思維趨向于寬和。
以下為假設:
假設當時有飛機,一個多布人乘飛機穿梭于兩地之間,結果就很糟糕,早上他在多布族人那里因為不吃人而受到打擊,可是當下午他出現在祖尼人那里又收到鮮花美酒,那么他早晚要瘋掉。
當然,當時不會有飛機。
可是在今天,在現代社會的多元化里,當一個人時常穿梭于不同文化模式之間的時候,又不知道他做何感想?如果是往返于兩種對立的文化之間,又是否會瘋掉?
現代社會的文明處于對話、交流的狀態,如果缺乏寬和,那也很糟糕,一個人早上是“變態”,晚上卻又是“正常人”,時間久了他恐怕要灑淚西歸。
“變態”在常規標準里是與系統不協調的意思。他們沒有得到社會標準的支持,所以失敗,卻不一定是“病態”,作為“少數派”他們將長期處于失調的障礙中。這是社會心理的因素。
一個先進的文化模式至少有一點是最值得肯定的,那就是它很少去遺棄人們,它往往最大限度的協調各個群落,激勵有積極意義的個體、容納一些新的東西。
這樣的社會標準帶給人們的支持是多元的,感覺到心理失敗、失調的人將減少,它本身體現了文化的內涵——寬容、和諧、積極、互助。
來自時代的因素是競爭,激烈的競爭必定要有人失敗,而成功的人總是很少,所以失敗者越來越多,這些失敗者必定陸續遠離社會標準的支持,也將處于失調的狀態。
在文化多元的現代,如果一個社會的常態標準很僵化就很糟糕,因為時代的屏幕不斷刷新,腳步越來越快,價值、審美都是立體而多角度的,必然將出現大批得不到標準支持的失敗者,遠離常態。
很難想象,當一個文化圈里由絕大多數的失調者組成,那么那時將由他們來定義誰是“變態”。
“我是使人羞愧的酋長,而且偉大”
“我是使人屈辱的酋長,天天盛宴,不斷不斷,我是頭人,唯一的大樹,參天大樹?!?
——這是位居溫哥華島上的夸庫特耳人,他們如此推崇競爭、對抗、攀比、羞辱等行為,在其社會形式里,這是美德。
在他們宴請賓客的時候大肆鋪張,有時要把不可多得的燭魚油當作燃料來炫耀,即使劇烈的燃燒已經危及人屋安全,他們也必須端坐——這叫體面,如果不這樣做,就會被人瞧不起。
而客人在這時候出于禮節的回應則是拿出同等價值的財物予以炫耀性的銷毀——這叫漂亮。
于是主人不得不吩咐下人:“你去外面把我的四艘獨木舟砸成碎片,拿來燒火?!?
這時候客人如果不敢再跟進,那么就必須落荒而逃從而顯示出主人的威風,盡管他已經沒有油,也沒有船。
……
這個現象一定意義上顯示出村落文化的特質。
在李銀河的研究里,她對村落當中的婚宴現象就提出有趣的東西,比如,研究發現在村落當中有些人家也會因一次婚宴而傾家蕩產,因為非常奢侈。如果辦得寒酸,那就會被人指指點點、議論全家,甚至成為某種意義上的把柄,并且因此社會并不支持這樣的結合。于是為了名譽大家攀比著奢侈。
說以上的事例并沒有哪個文化就是錯的、哪個文化就是對的武斷評價。
就即使是具有寬和氣質的祖尼人,他們也有排斥的對象,那就是:激進的性格與權威。
如果有人熱衷主張自己的觀點,那他將被巫師捉住,把他的兩個大拇指栓住以后吊到樹上,也不是要取他性命,不過是吊到他認錯而已。
上述的現象旨在說明,不同的標準支持不同的人,當然結果也是不同的。如果那時侯這三個部落是緊靠一起的,那么不要廢話,下邊的文章肯定是“戰爭”。
不過現代意義上的交流卻已經使不同的人挨得很近,這使得不同的文化群體開始反思自己的成功與落后。
人們往往在舊的里面塑造新的,在新的里面發現舊的。
在提倡寬容的同時也是需要杜絕泛濫——如果泛濫,那么即使是好的東西也會生病。
“同性戀”有待走出“非正常人群”的行列,但是也用不著唱高調。大家以平常心,寬和心最好。
關于“變態”
本文一不是為“同”正名,二不是覺得“同”有大力推廣的必要,而是著眼于不同文化之間在現代社會如何自處與相處的問題,與讀者一起來思考。
思考著一大堆問題:
“變態”與“病態”是否有區別?
“變態”到底是什么?
當其作為少數派時,至少從文化上我們怎么看他,我們怎么進行正確而良好的溝通,從而避免文明內部的損傷。
而作為一個文化內部,它有哪些是值得肯定的,哪些是消極的?
我們將如何達到寬和與積極?
同時也要批駁一個觀點——李銀河在搞“同性戀文化研究”,于是就有人說她是“同性戀”,而這三個字在意見里顯然是貶義的,顯然是罵人“變態”。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及為人準則,李銀河是什么都和旁人沒關系;第二、動輒進行攻擊的言行我覺得也是一種病,至少是文化上的。第三、這樣的論斷非常的具有浪漫主義與超現實主義色彩。
說到“變態”,還有一個幽默可以用做本文結尾:
兩個人在屋子里慪氣。
其中一個摔凳子,另一個也就回敬以摔門,吵得不行。
一個罵對方“神經”。
另一個回敬“變態”。
第三個人在旁邊無法忍受喧鬧,沖進來大罵“全是變態”。
于是變成了三個人吵,有分有合,多姿多彩。
他們從屋里鬧到街上,街上某人被吵得不行,于是大罵他們三人,這樣維持下去一直到吃飯時間,大家各自去吃飯,散的時候心里都在嘀咕:“是什么沒關系,反正我現在餓了,這證明我正常。”
……
隨意定義“變態”的方法是糟糕的,很容易使定義泛化或升級,而且,盡管您對現實不滿意,但這個世界其實還說得過去,不然,那么多的“變態”存在,這個社會根本無法運行。
所以不管什么時候,人們都有必要考慮如何自處、如何相處,無論是面對人還是文化。大概沒必要隨意的造成損傷。
這篇文章很長,但愿您不要罵我,也不要用仙人掌來招呼我。如果您餓了,那么回家吃飯罷。
來源:國際在線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