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春秋戰國時代那個“夢蝶”的莊周,常與另一位以哲辯出名的惠施結伴出游。這天,他們閑游到今安徽鳳陽縣境內的濠水橋上。莊子憑欄臨水,看橋下那小小的白鰷魚在水中來往穿梭,喋唼戲水,一派無憂之狀,不覺為之動容,說:
“倏魚出游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施不以為然,反問道:“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笑答:“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惠施再詰之:“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不知魚之樂,全矣。”
莊周這下抓住惠子話把,說:“請循其本。子曰‘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這就是“濠上觀魚”的有名辯難,兩千多年來它一直為后人所樂道,自然是因為兩位先哲話里話外閃耀著的哲理機鋒的光芒。但我卻以為,它的真正價值,還是在于那么早就明確提出了人可以察象識物,根據魚兒的動態推知魚兒的快樂與否,實質上,就是肯定了魚和動物也像人一樣有喜怒哀樂,也有感知、感情能力這樣一種觀點。
不能不佩服莊子。你看他老先生在生產力那么低下,科技知識渾鈍未開的兩千三百年前,一句“倏魚出游從容,是魚之樂也”的判斷,竟與我們今天的科學證明完全一致,也與我們今天瞅著寵物犬嬉鬧而發出的“狗狗好高興呀”的感嘆如出一口。
鷹擊長空,魚翔淺底,虎躍山林,駝馳大漠,自然現象而已,誰會想到它們樂不樂呢。
然而莊子注意到了,想到了。
就我所看到的材料而言,肯定動物有情感,最早的記載就是莊子了。如果此說確然,完全有資格去申報吉尼斯紀錄。我覺得,提出動物情感問題的莊子比闡釋了相對主義認識論的莊子更高明,對于人類認識世界的活動更有意義。
莊子是推測,現代科學卻驗證了動物不僅能感知外界,而且能感受痛苦和歡樂,有著憤怒、恐懼、愛、同情與憂傷等情緒,這其中有些情感活動通常是需要有意識的思考的。
還說魚吧。有一種在寵物店里很常見的虹鱒魚,人們長期以來相信它選擇配偶不是憑理智和情感,而是它的遺傳基因在起作用,即雌魚具有偏愛色彩艷麗的雄魚的遺傳傾向,染色體的指令決定了其愛情的指向。然而,科學家們經過仔細觀察后卻驚奇地發現,雖然基因在虹鱒的愛情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更有決定意義的卻是“趨眾 ”——可以稱之為“文化傳播”的因素。雌虹鱒能敏銳地知道魚群里其他雌魚發現的雄魚身上有吸引力的東西,如果一條雌虹鱒看到其他同伴與一條雄魚交配,即使這條雄魚不具備她的遺傳傾向所偏愛的特征,她通常也會選擇這條雄魚作為情侶。不僅如此,她此后會對看起來像她的雌性同伴所選擇的所有雄魚更感興趣。科學家因此斷言,“當涉及虹鱒的愛情時,文化傳播壓倒了遺傳。”
沒有起碼的思維和情感,何來與“文化”有關的浪漫感情?
一英寸長的虹鱒尚且如此,更不用說比它等級更高的其他動物了。據報道,英國劍橋一家研究所的科學家發現,綿羊并不像人們通常認為的那樣頭腦簡單,實際上它可以辨別并記住多達50張相似的羊臉,還能記住牧羊犬或人的長相。科學家猜測,綿羊可能擁有與人類類似的圖形辨別機制。再比如,據觀察者報告,當主人打開盒蓋,呈現出來的是一塊糖果而不是一只智商較高的灰鸚鵡所喜歡和期待的腰果時,它會從盒子轉過身來對著人,瞇起眼睛,豎起羽毛,微微張開翅膀,低下頭——這是憤怒的信號,或是明顯的威脅。如果再繼續這種討厭的把戲,灰鸚鵡瞇成一條縫的眼睛表明了要咬人的先兆。它還會用嘴在桌子上快速敲打,以表示自己因受挫、失望而來的不滿。
其實只要隨手翻翻時下的報刊,有關動物之間的感情交流、動物善解“人”意的報道比比皆是:
《都市里的另類愛情》:在一座城市里,萍水相逢的公雞和母雞竟演繹出動物界的愛情絕唱:一只紅翅公雞因為熱戀上了對門一戶人家的母雞,天天跑過去看她,晚上夜不歸宿與戀人相擁而眠。后來它的主人將它關在樓上,它竟跳樓去與情人相會,以致將腳摔傷,仍樂此不疲。多情的紅翅公雞終于被他的主人殺了,那只母雞見他幾天不來,竟跑到這家人家門口來探望,主人趕她也不走。后來有一天,這只癡情的母雞在橫穿道口時,被一輛疾馳的轎車壓死。她死在去看情人的途中,死在大雪里……
《虎狗情未了》:在一家城市動物園里,一只出生才幾個月的東北虎崽因為沒有同伴而無精打采,院方只好找來一只小狗與它作伴。沒想到這兩只本來水火不容的物種竟成了好伙伴,虎狗同處一籠,耳鬢廝磨,不離不棄,以致互相間到了少不得對方的地步,竟相依為命達10年之久。
《大灰狼拉夫》:一只受傷的大灰狼被一對夫婦救活,它竟與主人家3歲的小女兒貝基成了朋友,它與她一起散步,它天天在路旁迎接放學歸來的小姑娘,這種友誼一直持續到貝基15歲,大灰狼臨終之時竟將它獨力撫養的小狼留給了貝基。
《主人去世小狗掛淚 九旬博士遺產贈愛犬》:這只名叫“歡歡”的獅子犬與老人相伴9年,它對老人忠心耿耿,善解人意,白天夜里都不知疲倦地陪伴主人,用老人的話說:“歡歡與我有緣得很,好像心與心相通。我想啥,它都知道。簡直太神了!”老人去世后,歡歡趴在地上一整天沒吃東西,兩只眼睛掛了三天淚水。一個月之后,它還沒從悲痛中解脫出來。
…………
一位外國探險家珍·古道爾也說了這么一個感人的故事:上世紀七十年代,在非洲岡比國家公園,一個黑猩猩群體中的雌性頭領弗洛死了。她一直以來和已8歲的兒子弗林特形影不離地生活在一起。弗林特因母親的死而陷入深深的憂傷,他整天坐在一條湍急的小溪邊打量著母親的遺體,在她身邊不停地走來走去,有時略微為她梳幾下毛,還拉著她的已毫無知覺的手抽泣著。后來,他在幾米處坐下,彎著腰,一動不動,瞪著雙眼呆呆出神。天黑以后,弗林特爬上一棵樹做了一個小巢——他平生第一次單獨過夜,我們不知道這可憐的孤兒這一宵是在怎樣的孤寂和哀傷中度過的。第二天,他離開了其他黑猩猩,獨自回到弗洛死去的地方。他目光呆滯,神情沮喪。后來,他爬到一棵高高的大樹上,注視著一個大的空巢——是他母親筑的,幾天前他還和她在里面睡覺。他的身影,他的眼神,都讓人強烈地感受到他的深刻的、令人顫栗的哀傷。在后來的三周內,弗林特越來越無精打采,他不吃不喝,避開同伴,蜷縮在母親倒下的地方的草叢里,他的雙眼深深陷入眼窩,動作如老人般龍踵。他一直呆在那兒,茫然若失的眼睛盯著溪水,直到憂傷地死去——此時距弗洛死亡僅三周半時間。
還需要說什么呢?直接的和間接的經驗都在推翻著那位“我思故我在”的17世紀法國哲學家笛卡兒的論斷。笛卡兒聲稱,動物只不過是自動裝置,對任何刺激都只是產生機械的反應,感覺并不存在于這種裝置。我一向敬佩作為哲學家的笛卡兒,但在生命關懷上顯得麻木不仁的他遠不如早他二千年的莊子了。事實是,人類并非地球上惟一具有感知能力和情感生活的動物。19世紀創建進化理論的達爾文認為,“低等動物像人類一樣,顯然能夠感覺到快樂和痛苦、幸福和悲傷”。達爾文這個判斷在20世紀得到了現代科學的支持:人類和非人類動物大腦中共有的與情感有關的影響神經系統的化學物質不僅僅是相似,而是基本相同;人類情感的智力結構——使我們感覺到愛恨情仇的大腦解剖學和神經化學,與無數其他動物的相似或相同。
當動物園圈養的白極熊像人在狹小封閉已久的空間中焦躁不安地機械地來回走動時;當動物園的黑熊、棕熊被動物虐待狂潑灑硝酸滿地翻滾痛苦萬狀,如被歹徒澆灑硫酸的人慘痛哀號時;當春天來了百鳥在花間葉上歡快地飛鳴,如同來游園踏青的人們展示自己的快樂時;當黑猩猩幼子因失去母親而憂傷至死,勝過不少人類的不孝子孫時,當人們用強制的、甚至殘忍的手段迫使動物母子分離,族群崩潰,成批成群的動物被獵殺、被屠宰,因而給動物造成極度悲傷、痛苦、恐懼,就像人類社會中強勢者對弱勢者以欺凌、壓榨、暴力、戰爭,導致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流離失所,使他們椎心泣血、痛不欲生時,生命倫理學的問題、生命終極意義的問題、生命關懷的問題就自然而然地提出來了——
對于一個有感知能力、有情感活動的生命體而言,他(它)活著是為什么?是命中注定要為另一種生物的生存、享樂而遭受痛苦、犧牲自由、奉獻自己的血肉,還是像其他生命那樣有權享受生命正常運行過程中應該有的待遇和樂趣,換言之,是將這生命服從于某種不利于自己生存和發展的殘暴功利目的,還是順應自然要求在盡情展現這個生命當中享受生命的權利?人作為生物之一種,據說天然擁有生存或與生存有關的某些基本權利;那么,作為非人類生命的動物,能不能擁有這些基本權利?不論是或不是,關鍵在于,這種基本權利是誰賦予的?是自封的還是什么權威授予的?如果說,承認和維護人的基本權利是個道德問題,那么,這種道德要求是否也應包括承認和維護動物的基本生存權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剝奪、踐踏動物的基本權利無端地造成動物的痛苦、恐懼乃至死亡,是否和剝奪、踐踏人的基本權利一樣,都是反良知、反理性、反道德的行為?
如此等等。這些問題,實際上早就引起過先賢和智者的思索,至少在莊子的時代是如此。只是,人類的私利和貪欲淹沒了它的微弱萌芽。但是,現在,當理性光芒不斷深入世間奧秘而工業文明卻將整個世界拖入失衡與污染的深淵時,這些問題的重新提出,就勢必帶有一種極大的尖銳性和挑戰性……
作者:易洪斌 文章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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