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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專家認為,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對環境造成的巨大破壞也越來越嚴重。工業污染,城市生活污水,農田施用化肥污染等加劇了水資源污染。中國水污染問題的趨勢是越來越壞,前景很不樂觀?!?[參與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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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DP高增長背后的污染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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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來,所有省份都提交了各自的2004年經濟形勢報告。報告表明,國內生產總值(GDP)位居前四名的省份都超過了1萬億元。不少專家認為,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對環境造成的破壞也越來越嚴重。04年,廣東省GDP為1.604萬億元,名列榜首,年增長率為14.2%。但廣東省環保局副局長陳光榮在《2003年廣東省環境狀況公報》中承認,2003年,廣東省廢水的排放總量增長了11.4%;作為度量廢水中有害物質指標的COD(化學耗氧量),在工業廢水中的排放量為21.11噸,比上一年略有增加。[詳細] [參與討論] | |
■從松花江污染憂中國重化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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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11·13爆炸”的危害為什么沒有被控制在廠內,而是引起哈爾濱等城市的水危機,甚至殃及俄羅斯?“不合理的工業規劃與布局加劇了事故的危害性,不合理的布局常常會使化工廠的一般事故威脅到一個城市與一條河流的安全。”吉化這一國內最大的苯胺制造廠商,正是臨江而建。由此而來的污染也不是第一次。自從50年代吉化建廠后,幾十年間向松花江排放的汞已經高達150多噸,造成沿岸居民出現汞中毒的水俁病,而沉積在江中的汞治理耗時10余年。[詳細] [參與討論] | |
■ 治污的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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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淮河“治了又污”怪圈也是黃河治污無法跳出的。從大方面來說,治理黃河也缺乏法律后盾。國家目前針對水污染有《水法》、《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等。但這都是所有流域通用的大法,針對黃河的可操作性的細法并沒有。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副總工程師尚曉成認為,應該結合黃河的實際情況立法。整個黃河流域從水資源保護、污染防治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都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詳細] [參與討論] | |
■ 超標排污最多罰10萬 罰款治污對企業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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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現行的法規體系下,超標排放污水卻不屬于違法行為,環保執法部門只能根據國家制訂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排放超標的名義向排污單位加倍征收排污費,"1噸污水當量1角錢",且收費上限不超過10萬元。對于那些年產值上千萬甚至過億的企業而言,10萬元罰金根本不算什么,偷排超標污水所獲得的收益遠遠超過這個數目。[詳細] [參與討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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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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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水中污染物質對人體的損害 |
氯:氯化是水消毒必要的步驟,然而,過度氯化會產生副產品,其中三氯甲烷,是已知的致癌物。 |
硝酸鹽/亞硝酸鹽:這兩種物質是從肥料、污水、飼養場或地質元素中滲入我們的飲用水的。它被認為是對6個月到1歲孩子的直接威脅,也是對成人的極大威脅。 |
銅:是飲用水里通常發現的金屬,會導致黃疸胰腺炎、紅血球中毒、食道問題和貧血癥。 |
鉛:過量會導致腎病、神經痛、麻風病等。 |
砷:過量會導致神經炎、急性中毒甚至死亡等。 |
鎘:過量會導致骨骼變形,腰背痛、中毒、紅血球病變等。 |
磷:過量會導致有機磷中毒、呼吸困難等。 |
鈣:過量會導致結石癥、痛風等。 |
汞:過量會導致神經中毒癥、精神紊亂、瘋狂、痙攣乃至死亡。 |
鉻:過量會導致腎臟慢性中毒,造成腎功能紊亂、癌等。 | |
80%的癌癥由環境污染引起 |
國內外學者一致公認,80%的癌癥是由環境污染引起的。環境中的有毒污染物增多是我國近年來各類怪病發病率遞增的根本原因。環境中的有毒有機物及鉛、汞、鎘、鉻、銅、鎳等重金屬類,經過呼吸道、消化系統、皮膚等途徑被人或動物所吸收。有些與體內黏液中的有機分子結合成絡合物附著在體壁上,阻礙氧和二氧化碳的交換,降低酶類活性,引起急慢性中毒,致使細胞畸變,或引發癌變,以致死亡。有些重金屬會對物質代謝起催化作用,使肝、肺、心臟等發生病變。因此,發病率盡管與遺傳和飲食衛生習慣等有關,但其最根本的因素應是環境污染所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