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閘路上的一條小弄堂里,一名身著紅衣的中年男子不停來回踱步,不時沖身邊圍住他的十幾名青年男女回上幾句。這名紅衣男子自稱姓易,附近居民稱其為“大頭”。昨天中午12時左右,“大頭”被這群青年男女指責為“偷貓賊”,并共同前往江寧路派出所接受詢問。對這十幾名愛貓人的“偷貓”指控,警方表示因缺乏證據和相關規定無法處罰,無奈的愛貓人最終只得與“大頭”展開了一場街頭辯論。
|
小區接連丟貓惹人疑
胡小姐是這群愛貓人中的一員,令胡小姐憤怒的是,她家的貓兒竟然莫名其妙地先后失蹤。時間一長,胡小姐開始懷疑自家附近有人專門以賣貓為生,但一直沒有找到證據。這期間,QQ、MSN等聊天工具開始興起,胡小姐聊天時經常聽到有人和自己一樣丟了貓。
眾人上門聲討貓販子
去年夏天,網友112288在論壇上求助,稱自己家就住在江寧路附近,小區有個叫“大頭”的人以獵貓為生,然后賣給專門來收的貓販子。向居委會求助后,對方只是表示愛莫能助。
去年12月26日,網友46luche在網上發帖,召集眾多愛貓人到“大頭”家中聲討。眾人將時間安排在今年1月2日上午。“我們只是希望他能夠在良心上感到一絲不安。”
愛貓人對質販貓人
昨天上午10時30分,愛貓人如約在“大頭”家所在的居委會碰頭。眾人先打算向當地居委會尋求幫助,但在居委會以“不處理類似事件”為由婉拒后,一行20人直接敲開了“大頭”家的門。
對于指責他偷貓一說,“大頭”堅決否認:“我的貓都是從別人那里買來的,家里的鐵籠子都是用來關貓的,當然偶爾也會用籠子抓幾只流浪貓。但我一沒偷二沒搶,這樣不算犯法吧?沒有證據就不能指責我偷貓。”
問題關鍵
想要懲罰找不到依據
這次爭執最后再次陷入了僵局。雙方誰也無法說服對方,最終只能各自離去。對于大頭這樣的貓販子,眾愛貓人憤恨不已。對他來說,貓可能只是一種家畜,價值充其量可能也就幾十元而已,但對我們來說,貓身上凝結了我們的心血和感情,這是用金錢無法買來的,丟了我們能不心痛嗎?
幾名愛貓人告訴記者,他們也查閱過相關法律文件,但無論是《刑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甚至是《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對殺害寵物的行為均沒有作出相關規定,這令飼養寵物者的權利無法得到保護。
董先生表示:我們應當善待寵物,虐待寵物不光對寵物不公平,對愛它們的人也是一種傷害。我們希望能夠制訂相關的法律,對這種行為進行限制,避免類似情況一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