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tǒng)儒學能否適應現(xiàn)代社會的轉型,又究竟能有多少貢獻,這可以說是一個世紀命題。新儒家通過對生命心性學問的詮釋,證明儒學在人格完善方面的現(xiàn)代價值。上達有余,下化不足,新儒學在肯定良知或本心在挺立人的道德主體性的問題上闡述無余,在如何涵蓋并化解包括人的自然本能、社會性、先天罪惡性等混合起來的復雜無比的“人性”問題上,卻明顯力有未逮。被稱為“文化保守主義者”的蔣慶先生等人,敏銳地覺察到了新儒家心性理論建構的外在缺陷,揭橥出“政治儒學”的新概念,期望借助《禮》與《春秋》中的智慧,建構當代社會的典章文物制度,其理想復古化色彩過于濃重。傳統(tǒng)儒學在當代社會最成功的“復活”案例,是表面上曾經轟轟烈烈的兒童讀經運動,以及規(guī)模日益宏大的孔子文化節(jié)的祭奠儀式,前者大都打著開發(fā)兒童智力、增進兒童道德的幌子,后者更多有文化作秀的成分。與此同時,目儒學為“洪水猛獸”、“妖魔鬼怪”的也大有人在。人們似乎對百年來中國“社會語境”的巨大變化重視不夠,沒有充分認識到這塊曾經誕生過孔子并浸潤、滋生儒學存在兩千多年的土壤,它的“結構”與“基質”已經發(fā)生了根本的改變??鬃铀枷肴缤恢昕菟赖睦蠘洌M管有不少人在澆水施肥,熱切地期待著它發(fā)出新芽,但決定這株老樹能否復活的關鍵因素,還是“樹根”與“土壤”之間的關系。
孔子“復活”所面臨的一個最大的尷尬,竟是他必須學會用“英語”思考問題??鬃铀枷朐诂F(xiàn)代能夠被接受多少,取決于現(xiàn)代社會的“結構”需求,而現(xiàn)代社會國家的理念、精神,都是按照盎格魯—歐洲文化傳統(tǒng)建構起來的,它的載體是英語。中國一百多年來一直在拼命學習西方,而且這種學習是全方位的,這從中華大地上一浪高過一浪的英語學習熱就可窺見一斑??鬃尤绻挥谩坝⒄Z”所規(guī)定的規(guī)則、概念來思考時代問題,或者我們不用“英語”的規(guī)則、概念來思考孔子,儒學在現(xiàn)代社會恐怕連個說話的地方都找不到。
郝大維、安樂哲的《通過孔子而思》,是一個用“英語”思考孔子思想在現(xiàn)代社會困境的范例。這本書是對《論語》中孔子自述的“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一段話的思考,并按照原文順序,一句話一章,每章圍繞一個或幾個重要的儒學概念展開。
這兩位美國著名漢學家的思考非常新鮮。例如在《四十而不惑》一章中,他們把儒家的道德實踐定性為一種“審美秩序的優(yōu)先性”,以區(qū)別于西方傳統(tǒng)的“理性或邏輯秩序的優(yōu)先性”?!皩徝乐刃颉标P注的是具體事物的獨特性,也就是說,在儒家概念中,人只能是一個個的個體生命存在,并不承認存在有抽象出來的“一般人(average man)”,儒家并且關注此種個體在“由此類諸成分彼此關系的聯(lián)合體產生的和諧中展示自我的方式”,如仁義道德的行為等。邏輯秩序則指向一般性和絕對可替代性:“一個以對審美有序的熱愛為基礎的社會,將不會廣泛運用法則、標準、規(guī)范等歸納或例證,……公論也不會成為社會秩序的客觀基礎。”維系這個社會運轉所需要的一致性和連貫性,來源于對一部分人的“特定尊敬”。但現(xiàn)代社會中對人的關注都是從其一般意義上來說的,“人”是在被抽除了其特性而且只關涉一般或普遍性質的情況下被說明的,例如“人性”、“人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概念,都是西方傳統(tǒng)邏輯或理性秩序的產物及標志。作者并未就此得出任何結論,但我們不無絕望地發(fā)現(xiàn),基于此種結構上的巨大差異,傳統(tǒng)儒學如果不經過重新詮釋或改造,根本無法被現(xiàn)代社會以邏輯秩序優(yōu)先為主導的思維模式兼容。
作者接著對儒學的“民”與“人”作了政治社會學意義上的區(qū)分,認為孔子在說及“民”時,多指稱那些無可名狀的普通大眾,反映的是“無知黑暗模糊不明的混沌狀態(tài)”,含有“蔑視”、“被動”的意味?!懊瘛庇袧撃艹蔀椤叭恕边M而追求“仁”,“民”的意義與價值就存在于有此種成長潛能上,此種潛能能否實現(xiàn)又取決于在上者的修養(yǎng),因為后者給“民”提供了可資模仿的具體的美德典范。也就是說,“民”與“人”之間是有著本質差異的。這就是中國社會兩千多年來的社會結構,這種結構是儒學思想造成的,也是它存在的理由。儒家鼓勵超越此種本質差異,使“身份模糊的民發(fā)展到鮮明獨特的人”的唯一途徑是教化。儒家所強調的個人“修身養(yǎng)性”以及“修齊治平”的意義與動力即奠基于此。
而現(xiàn)代社會政治文化傳統(tǒng)的基石,卻是起源于古希臘“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的劃分,這種劃分有這樣一種假定,即生命最根本的形式與私人領域有關,私人自我才是真正的自我,公共生活中的自我只是一個角色,角色是有差異的,真正的“私人自我”是平等無二的。發(fā)展到現(xiàn)代社會,“大眾不再作為人性賴以產生的潛能的不確定之域發(fā)揮作用,而更被認為和自認為其自身就是權力之源和決策之源”。在一個現(xiàn)代國家內,人與人之間只有量的差異,并無本質上的差別,人人生而平等差不多已是一個不能被質疑的信仰,被大多數(shù)國家寫入憲章之中。此種平等是按照邏輯秩序原則抽象出來的,社會精英與大眾的顯著差別,“也更少是質的原因而更多是由量的差異決定的”?!按蟊姇r代”就此來臨,大眾,毫無必要對自身道德修養(yǎng)有更高要求的“mass-man”,已經登上社會生活的前臺,并獲得了對幾乎所有社會生活的支配權?!霸谏鐣奈枧_上,再也看不到嚴格意義上的主人公,取而代之的是合唱隊”〔1〕。
在此社會語境下,儒家社會理論提供的基于質的差異標準(君子—小人,民—人)的社會秩序概念,以及在此差異基礎上構建的一系列學說,就顯得與以量的標準評定社會價值的時代氛圍分外格格不入。現(xiàn)代社會不妨存有通過儒家式修身養(yǎng)性而擁有美德的人,這類人不妨把不懈努力、不斷超越自我作為一種責任,不妨自愿肩負起為社會引入意義的義務,也不妨履行“義”以揭示和發(fā)揚傳統(tǒng)文化價值,但“民”早就不再僅作為產生君子的人性潛能之域存在,也早已拒絕仰望此類人物頭上的光環(huán)。儒家對社會秩序的審美解讀方式在此遭受到了根本上的瓦解,已經習慣用量的標準評定社會的現(xiàn)代價值觀,雖然對儒家道德修養(yǎng)還心存適當?shù)木匆?,但再要求對此進行社會學意義上的質的區(qū)分與評定,卻恐怕是在異想天開。這種質的區(qū)分與評定,曾經是傳統(tǒng)儒學的理論基石與存在依據(jù)。
作者認為,“理解孔子對這一問題的思考,或許會對當代盎格魯—歐洲有關社會政治哲學問題的探討提供有價值的思想”。兩位“外來和尚”念誦儒家經典的目的,是希望孔子的思想可以給西方文化提供某些啟示,例如如何增進對社會美德的尊重,如何以質為標準對社會福利的改進進行評估等。而我們卻從兩位“外來和尚”念誦的經文里嗅到了本土文化某些尷尬而無奈的氣味。
總起來看,在現(xiàn)代社會中,“孔子”應該用“英語”思考的現(xiàn)實問題主要有如下幾種:
第一,面對現(xiàn)代社會絕大多數(shù)人既不愿意也不會去“希賢希圣”的經驗事實,儒家如何能夠從“人人皆可為堯舜”的老論調中跳脫出來,而建構一種“最低限度的倫理道德”的理論,并融入到儒家原有倫理系統(tǒng)中去?
第二,儒家如何能夠轉換視角,把對成圣成賢的追求置換為一種個人實現(xiàn)現(xiàn)實生活理想所需要的奮勉、勤儉精神?儒家又如何為此種精神提供形而上道德主體意義上的支持?
第三,儒家應該主動限定自身的論域,認識到修身養(yǎng)性的結果,充其量不過達到個人純粹動機意義的“純善無偽”,但絕不可能保證使其行為也同樣有最大的福利效果。也就是說,“現(xiàn)代儒家學者不得不面對倫理的現(xiàn)實性適予自我調適,設法謀求傳統(tǒng)儒家特有的偏良知論與西方偏效果論之間的現(xiàn)代化中庸之道”〔2〕。儒家在批判西方功利主義弊端的同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自身的嚴重缺陷,而不要把自己打扮成無往不利救世者,或是包治百病的藥方。
第四,自古至今,儒家的最大難題在于如何由“內圣”開出“外王”來。“執(zhí)有理性形式的社會秩序,不可能完全依賴道德規(guī)范來實現(xiàn)”。傅偉勛先生也認為,“儒家的‘仁義’觀念充其量只能當作康德所說的‘規(guī)制原理(the regulative principle)’,而無權充當‘構成原理(the constitutive principle)’”〔3〕?,F(xiàn)代儒家必須放棄“內圣導致外王”的陳詞濫調,重新謀求巨(大規(guī))模倫理與微(小規(guī))模倫理的現(xiàn)代化綜合。亦即在微模意義的家庭倫理、日常倫理方面,儒家可以發(fā)揮正面作用,但在關涉整個社會政治社會的巨模倫理,現(xiàn)代儒家如何吸納“規(guī)律中心的公正倫理”、“功利效益”等西方觀念,便是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
解讀用“英語”思考的孔子,我們會發(fā)現(xiàn),在現(xiàn)代社會,傳統(tǒng)儒學必須克服其先天內在的單元簡易心態(tài),以一種多元開放的文化胸襟,吸納外來文化的精粹而繼往開來,或許只有這樣,才能使老“樹根”重新適應新“土壤”從而繼續(xù)保持文化活力,而不是僅僅作為某種可供觀瞻用的古董或道具存在。
來源:大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