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11月1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楊某、張某根、曹某華、王某興等8人相約,持3支獵槍等狩獵工具,駕車從成都出發經邛崍市蘭寶山進入蘆山縣大川鎮,晚上9時許到黃黑二河國有林區進行非法狩獵活動。至次日凌晨5時許,被民警擋獲時,8人共獵捕、殺害疑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斑羚5只、疑似青麂1只、疑似豪豬1只。楊某、張某根、曹某華、王某興等六人已歸案,另有兩人在逃。
楊某、張某根、曹某華、王某興等六人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規定,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第一項之規定,蘆山縣森林公安局已對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目前,雅安森林公安對此案在逃人員正在實施抓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