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要求,針對各種可能的預警情形,要結合預測預警能力確定預警條件,明確預警信息發布、解除工作流程,規范每個環節的任務分工、時限要求和工作方式,實施“預警即響應”以及沒有提前預警時的補救措施,避免出現人為因素導致“滯后預警”或“不預警”。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一年來,全國20個省區市、近三分之二的地級市編制了應急預案,共發布200多次重污染天氣預警并采取響應措施。但仍有部分空氣質量不達標的城市沒有編制應急預案,部分預案定位不準、體系不健全、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
環保部提出,要將工藝水平落后、環境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低、群眾反復投訴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屢查屢犯的企業首先列入應急停產、限產名單。政府應急預案要簡潔明了;方案作為行動指南,重點將“具體任務”細化為“誰要做”、“何時做”和“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