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在改革開放最前沿的深圳市南山區,作為高新技術企業集聚地,高端人才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市民對生態環境的要求更高、更嚴。近期,南山區出臺環保監督管理改革,開啟南山環保監管的新時代。
南山的這次環保監管改革,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國的最前端。其改革思路是實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通過制度改革、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逐步建立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同時,改革不是簡單“放權”,而是更側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其改革的核心就是發揮企業主體作用,落實企業環境責任,構建非對立、監督與合作的新型政企關系。
政府 審批少了 監管嚴了
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這是中國在轉型階段中央推出的重大改革舉措。作為改革開放第一炮的地方,南山區先行先試,在全國率先推行了以“環評備案制”為核心的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嚴進嚴管”的環保監管體制。
自去年啟動“環評備案制”改革以來,南山區受理環評備案項目343項,受理環保審批項目705項,審批類項目同比減少50%,實行環評備案的項目辦理時間也從原來的15個工作日改為當場辦結。
從審批改為備案,審批事項減少了,但是監管力度卻加強了。隨著環保審批項目大幅減少,南山區的行政資源向環境監管傾斜,人力、物力向環境影響大、社會關注高的項目傾斜,進而可以集中精力查處“污染重、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
比如在審批監管上,強化重點項目的審批和驗收管理。對產生一定環境影響,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項目,不放寬審批條件,進一步強化審批的過程管理,推行環評信息公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必須經過3次以上公示,確保受影響民眾充分知曉項目環評信息后,環保部門才做出審批。
此外,嚴格“三同時”制度執行,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和部分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且需配套建設污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的,納入“三同時”管理的污染類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建立“項目審批—建設項目‘三同時’—竣工驗收”閉合式管理鏈條,豐富后續的監管手段。
在后續的監管中,實行環境監督分類管理和抽查制,對納入區屬重點源名錄的企業實行頻次監管和全覆蓋監管,對于已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非重點源企業、環評備案制企業、已經上市登記未環評備案企業、無牌無證企業,實行抽查制監管。
企業 開業快了 責任重了
開家小店、注冊公司不需要跑斷腿了,深圳商事制度的改革,也帶動了環保審批制度的改革。南山區免除了部分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環境審批,主要包括基本無油煙排放的餐飲類項目、基本無污染排放的服務項目和基本無污染排放的工業項目。
對于免審批的項目,南山區推行的是環評備案制。近期,為了更好地方便中小微企業的環評備案,還實現了網上辦理。申請網上備案的,可于1—2個工作日內辦結,企業的辦事效率得到快速提升。“足不出戶,就可以實現環評備案,為中小型企業的創辦提供了便利。”區環水局工作人員介紹。
現在,通過改革審批,南山區免除了12類基本無污染的環境影響審批事項,對21類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實行環評備案。
審批門檻降低了,企業落實環境責任的主體責任重了。南山區環保水務部門推行的備案項目承諾制度和抽查制度,強調企業自律,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治能力,建設單位在進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前,需要根據相關環保法律法規,明確相應責任和義務,承諾所報內容真實、可靠,治污措施切實有效;同時對備案項目建立統一的數據庫,進行隨機抽查,強化企業落實環境責任。
對于建設單位未按照要求進行備案,以及經抽查發現建設項目不屬于備案范圍或者備案材料與實施不相符的,將列入備案項目異常名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列入異常名錄超過5年的,將不再準予備案。
居民 投訴少了 滿意多了
據悉,在南山,根據信訪部門的統計,南山區的居民投訴,超過三成是關于環保的,其中的近九成涉及噪音和油煙等問題。
在南山“書記信箱”中,作為居民反映轄區問題的一個重要渠道,經過書記批復的就有不少是關于施工噪音污染的。11月25日,家住登良社區東方海雅居小區的居民就投訴其小區對面的公園1號工地經常不按規定時間施工,造成噪音擾民。
以往,對于此類情況,區環保水務局通常采取行政處罰的手段處理環境信訪案件。這種方式往往造成企業整改意愿低、處罰執行難、程序繁雜冗長、占用過多的行政資源,而投訴人的滿意度也比較低。問題得不到解決,造成環保部門經常面臨“被動監管超負荷、主動監管力不足”的局面。這次推行環境信訪調解制度,按照信訪人反映的一般環境信訪問題,分別采取自愿整改和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
對于油煙、噪音等一般投訴,改“全面體檢”為“對癥下藥”,不對被投訴單位的環境守法性進行審核,集中力量解決信訪人反映的環境信訪問題,對于存在廢水污染環境嚴重違法行為的舉報,繼續采取依法行政方式處理。
南山區還完善環境信訪值班制度和排污監管制度,保持環境信訪熱線24小時暢通,確保每日9時至次日凌晨3時人工接聽信訪熱線,并現場處理建筑施工噪聲擾民投訴。
通過改革監管制度,完善行政處罰制度,對于違法行為輕微并且及時改正的不予處罰,輕微環境污染實現“快處快賠”,群眾環境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全區共受理環境信訪6072宗,同比去年下降11%,處理回復率100%,信訪一次處理案結率,投訴人滿意率均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