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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廣東北江嚴重鎘污染事件、貴(陽)新(寨)高速公路液態氨泄漏……短短的一段時間內,全國各類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多達數十起,頻頻發生的環境事件成為眾人議論的焦點,人們對環保監管體系的質問和對事故所暴露出來的生態安全軟肋反思愈加深刻。有關專家明確提出,必須迅速將環境安全提升至與糧食安全、國防安全以及能源安全同等重要的地位,并通過制定、啟動相關應急機制,彌補事故所暴露出來的生態安全軟肋。
生態安全脆弱不堪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雷明教授對記者說,幾年前,當環境安全被提出并呈現在從事公共政策制定的決策者面前的時候,有不少人不以為然,甚至嗤之以鼻。雖然歷經2003年非典大爆發和面對今年全球禽流感的威脅,這種狀況有所改觀,但時至今日,在許多公共決策過程中,環境安全依然被忽視,由此而造成許多不可預料的后果,這次中石油吉化公司雙苯廠胺苯車間發生爆炸引發污染事故便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實例。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和改造自然能力的不斷增強,我國不斷發生重大突發環保事件,給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害。此次吉林石化爆炸引起的一系列環境危機,僅是中國大江大河流域環境安全隱患的一個縮影。 一位資深專業人士憂慮地指出,事實上,不止是松花江流域面臨如此嚴峻的環境形勢,長江、黃河、淮河,甚至“所有大一點的地區性江河”都面臨同樣的危險。 有關數據顯示,目前化工廠分布全國各地,多達2萬多家,雖對分布在河流附近的化工廠數目并沒有做過確切統計,但可以肯定的是,化工廠雖然不一定在沿江沿河分布,但化工廠與水是分不開的,它們是用水大戶,排放污水也需要離水較近。 以黃河為例:從青海經甘肅、寧夏至內蒙古,黃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屬、造紙等高污染工業企業林立,廢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由于污染治理嚴重滯后,污水處理率偏低,不少企業未能實現達標排放,部分企業偷排偷放屢禁不止,導致每年排入黃河的廢污水量不斷增加。而隨著國家西部開發進程的加快,舊的高污染還沒有徹底治理,新的高污染項目又在西部上馬。一些東部污染企業紛紛涌入西部,加劇了黃河污染程度。 由于我國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尚未根本轉變,以及環境污染和生態惡化的長期累計效應,我國環境狀況不容樂觀。中國工程院院士魏復盛指出,環境惡化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公眾健康的一個重要因素,成為威脅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重大問題。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在2005年12月初召開的全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電視電話會議上語重心長地說,一些地方盲目發展經濟,給環境保護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當前我國已進入環境污染事故高發期,統計顯示,截至2005年11月,僅上報到國家環保總局的就有36起環境污染事故,其中重特大和特大事故分別為3起和10起。 三大因素成事故頻發主因 面對一連串的環境突發事件,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魏源送副研究員告訴記者,過去人們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比較關注,而不太注意這類事故對環境的影響。但實際上,這類突發性事故對環境有較大影響,一旦處置不當,不但對環境造成極大危害,而且也會影響人體健康,從而對社會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對于污染事故頻發的原因,王玉慶分析認為,一方面,我國存在大量安全生產隱患,部分老企業設備老化、年久失修和運行不正常;部分新企業管理不善、保養不力;大量污染企業建設在水源地和居民聚居區,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就會造成巨大環境風險。 另一方面,大部分地區應對機制不完善。全國只有14個省完成了省級環境應急預案,全國還有一半省份、大部分市縣、一些重大企業都沒有制定環境應急預案。部分已制定的單位由于沒經過實戰考驗,一旦出現情況也無法及時處理。 與此同時,信息報告和反饋能力差,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吉林省環保部門對松花江污染信息報告嚴重不力。從11月14日至17日,環保總局未收到相關信息報告,了解不到污染的嚴重情況,無法組織有效的協調和補救。 對此,魏源送認為,從近來媒體報道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及其處理、處置情況來看,存在信息不夠公開的情況;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現場處理、處置過程中,有關環境方面的部門和人員參與不夠;區域間合作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幾方面的問題。 “應該說,如何解決和應對當前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成了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因為從長遠來看,我們所面臨的環境壓力挑戰更為嚴峻。”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張力軍指出,未來15年,中國人口將達到14.6億,經濟總量將翻兩番。按現在的資源消耗和污染控制水平,污染負荷將增加4至5倍,生態環境將承受更大壓力。這一時期,將是環境安全最危險的時期,也是中國環境與發展矛盾最突出的時期。 建立健全應急機制迫在眉睫 針對嚴峻的環境形勢和頻發的環境污染事故,專家也對癥開出了“藥方”,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一致認為,當前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已迫在眉睫。同時,政府應在信息公開、區域合作、部門合作等方面下功夫。 雷明教授說,必須從發展戰略的高度看待環境安全,將環境安全同糧食安全p國防安全以及能源安全同一起納入國家最高發展戰略之中,并以立法形式加以確認;將環境安全納入各級政府各項發展規劃和各項政策制定中,實施環境安全一票否決制,對不符合環境安全的規劃和項目應予以全面的修訂和完善,對已實施的規劃和項目應按照環境安全的要求予以調整。 雷明建議,迅速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環境安全檢測和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系統完備的環境安全信息發布機制,建立健全有有效的環境安全日常決策管理體系和環境安全應急管理體系。 對此,南開大學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劉茂表示認同。他認為,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一定要對可能的事故后果進行定量分析,在工業、交通運輸等事故中,不僅要考慮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同時必須考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污染,特別是工廠及公路處在臨江、臨河、臨海發生事故時對水體可能造成的污染,必須制定專項預案,在預案中必須指明可能的環境污染后果,給出有力的對策措施。 劉茂說,應急預案不僅要針對工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應急,而且還要對工廠事故可能對周邊社會帶來的影響進行應急處置,在重大事故情況下,與相鄰地區、城市、省份要有協調一致的應急條款,對同一流域的下游和大氣空間中的下風向要有足夠的跟蹤監測和預警制度。 針對危險化學品,劉茂認為,危險化學品生產廠必須要設立緊急停車程序,在生產工藝失控時啟動緊急停車裝置而順利停車,使事故征兆或初始事故狀態得到控制,即停止設備的運行,化險為夷。在應急預案中,對緊急停車程序和緊急停車系統要有詳細明確的規定,操作者和指揮者的決斷和操作要準確無誤。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宋國君教授對記者說,中國已經進入環境風險高發期,應當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包括風險的預防、應急和處置。對環境風險、風險評估和管理展開更深入的研究;在管理戰略上實行分類管理,并通過出臺相應的法律來規范;同時,國家應當對重點風險源進行直接管理。 關于重點風險源的管理,宋國君認為,應在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全國性重點環境風險源的清單,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源和水污染源;其次,對于重點風險源,在國家和地方兩個層次上建設預警系統,制定應急預案;再次,中央對于重點風險源的直接管理權應當納入已有的法規和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