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們對“除四害”有“微詞”,恐怕最主要的是對當時麻雀的錯誤態度。
1955年,有農民反映,麻雀禍害莊稼。農業部副部長劉瑞龍找到中科院前任動物所副所長錢燕文咨詢,錢回答,我們對麻雀的食性還沒有系統研究過,不敢肯定是否應當消滅麻雀。但幾天后,毛澤東親定的“農業40條”(即《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中的第27條規定:“從1956年開始,分別在5年、7年或者12年內,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滅老鼠、麻雀、蒼蠅、蚊子。”由此,麻雀與其他“三害”一起,被判極刑。
當時不知什么人算了一筆賬:每只麻雀吃的糧食,秋收季節每天4兩,就是說4只麻雀就要消耗掉一人一天的口糧,在“以糧為綱”的當時,這筆賬算下來,麻雀就成了人的“天敵”。而捕殺麻雀,還可作為農民的副食品,有地方專門收購,每只一分多錢,這可以增加農民收入。
為了麻雀,鳥類學家鄭作新和同事們走遍河北昌黎果產區和北京近郊農村,采集848只麻雀標本,逐個解剖嗉囊和胃部,最后的結論是:“冬天,麻雀以草籽為食;春天養育幼雀期間,大量捕食蟲子和蟲卵;七八月間,幼雀長成,啄食莊稼;秋收以后主要吃農田剩谷和草籽。總之,對麻雀的益害問題要辯證地看待,要因季節、環境區別對待。”《人民日報》發表了鄭作新的考察成果。但當時為麻雀翻案的聲音非常微弱,沒有引起注意。
現在看來,當時對麻雀的“剿殺”的確過分,甚至可說殘酷。朋友們說起當年打麻雀,都各有高招兒,馬尾套、鐵絲夾、籠子捉、篩子扣、彈弓打、膠沾;用手電夜里照,麻雀見強光,睜不開眼,只要不驚動其他麻雀,就可一一捉到;用大網扣:網張開,里面放兩只麻雀,網外放一只喜鵲(都用繩拴住),招來大批麻雀以后,一拉網繩全部擄獲。
1958年4月20日《人民日報》有一篇描寫北京滅雀的文章,讀起來驚心動魄,極為慘烈:
1958年4月19日,從清晨5時開始,北京布下天羅地網,圍剿“害鳥”——麻雀。全市300萬人民經過整日戰斗,戰果極為輝煌。到19日下午10時止,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共累死、毒死、打死麻雀83249只。
19日清晨4時左右,首都數百萬剿雀大軍拿起鑼鼓響器、竹竿彩旗,開始走向指定的戰斗崗位。830多個投藥區撒上了毒餌,200多個射擊區埋伏了大批神槍手。5時整,當北京市圍剿麻雀總指揮王昆侖副市長一聲令下,全市8700多平方公里的廣大地區里,立刻鑼鼓喧天,鞭炮齊鳴,槍聲轟響,彩旗搖動,房上、樹上、院里到處是人,千千萬萬雙眼晴監視著天空。假人、草人隨風搖,也來助威。不論白發老人或幾歲小孩,不論是工人、農民、干部、學生、戰士,人人手持武器,各盡所能。全市形成了一個聲勢浩大的“麻雀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被轟趕的麻雀在天羅地網中到處亂飛,找不著棲息之所。一些疲于奔命的麻雀被轟入施放毒餌的誘捕區和火槍殲滅區。有的吃了毒米中毒喪命;有的在火槍聲里中彈死亡。
為了摸清“敵情”,圍剿麻雀總指揮部還派出30輛摩托車四處偵察。解放軍的神槍手也馳赴八寶山等處支援殲滅麻雀。市、區總指揮、副指揮等乘車分別指揮作戰。
在天壇“戰區”到處是鞭炮和鑼鼓聲,30多個神射手埋伏在殲滅區里。他們一天之中殲滅麻雀966只,其中累死的占40%。在南苑東鐵匠營鄉承地生產站的毒餌誘撲區,在兩個小時內就毒死麻雀400只。宣武區陶然亭一帶共出動了2000居民圍剿麻雀,他們把麻雀轟趕到陶然亭公園的殲滅區和陶然亭游泳池的毒餌區里,在大半天時間里,共消滅麻雀520只。在海淀區玉淵潭四周十里的范圍內,3000多人從水、旱兩路夾攻麻雀。人們從四面八方把麻雀趕到湖心樹上,神槍手駕著小船集中射擊,只見被打死和疲憊不堪的麻雀紛紛墜落水中。
傍晚以后,青年突擊隊到樹林、城墻、房檐等處掏窩、堵窩、捕捉麻雀。全市人民正在養精蓄銳,好迎接新的一天的戰斗。
慶幸的是,情況終于有了變化。
1959年11月27日,中科院黨組書記張勁夫就麻雀問題寫了一份報告,說:“科學家一般都認為,由于地點、時間的不同,麻雀的益處和害處也不同;有些生物學家傾向于提消滅雀害,而不是消滅麻雀。”兩天后,毛澤東批示:“張勁夫的報告印發各同志”。
1960年3月,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關于衛生工作的指示:“麻雀不要打了,代之以臭蟲,口號是‘除掉老鼠、臭蟲、蒼蠅、蚊蟲’。”
從此,麻雀獲得平反。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