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狩獵場
蟹肥菊黃的金秋時節,正是狩獵的好時節。然而,今年夏天中國社會的一場爭論,卻將“狩獵”這樣一個中性名詞,染上了不道德不合法的色彩。事情由國家林業局打算對部分野生動物的國際狩獵權進行公開拍賣引發,公眾的神經很自然地被牽引到這樣做是否有違保護野生動物的國策,林業部門是否唯利是圖,利用職權徇私枉法。直到8月11日,國家林業局緊急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此事進行解釋,并宣布本次拍賣將延后舉行。
對中國而言,現代意義上的狩獵活動無疑是一項全新的事物。國人的動物保護意識也是在近些年來才獲得明顯的增長。因此,為何要開放狩獵活動、包括國際狩獵活動,如何對狩獵行為進行更好的規范與監管,如何處理好野生動物保護和狩獵之間的關系,在二者間尋求到微妙的平衡等等諸多問題,都需要有更好的理解與制度設計。
在人類歷史發展的長河中,漁獵曾經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甚至是人類安身立命、進化成長的基礎。但隨著近現代工業文明的無往不勝,人類以往與大自然融洽的關系卻每況愈下,最后竟至于要人類節制獵殺行為來保護部分動植物的生存,進而也是保護人類自身的生存。
其實,狩獵不必完全禁止,它需要的是引導規范。狩獵活動在美國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目前仍有6%的美國人從事狩獵活動。與此同時,野生動物保護運動在美國也如火如荼地進行了相當長時間。只要措施得當,狩獵既可以人為地調節野生動物的種群數量,同時也可以為保護野生動物提供資金。
在國外狩獵不僅是一種保護野生動物的有效手段,由此形成的狩獵產品和狩獵服務,還構成了一個規模不小的產業。 2001年,美國就有1300多萬16歲以上的公民參加了狩獵活動,因此帶動的消費市場高達200多億美元。
在北京一個國際狩獵場經理看來,拍賣國際狩獵權的新聞報道引起巨大反響正好從反面證明了中國狩獵產業的不成熟。合法狩獵與野生動物保護完全可以達到一致。
有評論指出,中國的狩獵活動要達到環保規范,在豐富民眾生活、促進經濟發展和保護野生動物之間求得平衡,要過三道坎。
——觀念坎:在國外,合法狩獵是一種家族傳統,有實力的家庭在孩子還比較小的時候就帶他們出去狩獵;而在中國,人們一下子還很難理解“合法狩獵”和“保護野生動物”之間的關系;
——法律坎:對狩獵的管理辦法還沒有進入野生動物保護法。另外,狩獵場本身性質決定很難做宣傳,因為狩獵涉及到槍支彈藥,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很嚴格。而涉及到此類的產業要對外宣傳都受一定限制;
——經營坎:我國現在缺少一種比較成熟的中介,將獵場的狩獵信息發布出去,讓人們知道哪兒可以合法狩獵,什么動物可以有限度獵殺,什么季節可以狩獵等。
來源: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