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人們還沉浸在節日的氣氛之中,春節過后剛上班兩天的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就代表該局掀起了2006年的新一輪“環保風暴”。
一向雷厲風行的潘岳這次仍然沒有例外,他表示,為有效消除或減少環境安全隱患,避免類似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再度發生,環保總局從當天起對127個分布在全國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區、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附近的重點化工石化類項目進行環境風險排查,同時對11家布設在江河水邊的問題嚴重企業實施掛牌督辦,對投資總額達290億元的10個違反“三同時”規定的化工、交通等建設項目進行查處。
潘岳說,環保總局將對蘭州市新西部維尼綸有限公司等11家布設在江河岸邊的環境問題突出企業實行掛牌督辦和限期整改。對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將實施停產整治和經濟處罰,并聯合監察部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行政追究。
除蘭州新西部維尼綸有限公司外,其他10家被掛牌督辦的重點企業分別是:甘肅白銀市白銀有色金屬公司銅冶煉廠、山東濟南裕興化工總廠、遼陽市慶陽化工有限公司、贛州市贛州鈷鎢(集團)有限公司、丹東市新巨浪造紙有限公司、廣州市昊天化學集團公司、邢臺市邢臺鋼鐵有限責任公司、青海湟中縣鑫飛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株洲市株洲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銅陵市安納達鈦業股份有限公司。
記者從環保總局得到的資料顯示,這11家重點整治企業的環境隱患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威脅飲水水源安全或者居民區安全。他們的情況分別是:
甘肅省蘭州市新西部維尼綸有限公司位于蘭州市飲水源地取水口上游約20公里處,廠界距黃河只有30米。工廠無任何環境應急設施,污染防治設施處理能力嚴重不足,每天有近1萬多噸的堿性廢水不明去向,3000噸高模量聚乙烯醇纖維項目未進行“三同時”驗收。環保總局要求該廠建設年節水1000萬噸的廢水資源化項目,實現85%的廢水循環利用率,預期減排COD400噸/年;制定和落實環境污染應急預案,這些投資共需4985萬元。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有色金屬公司銅冶煉廠生產工藝落后,設備陳舊,存在嚴重跑、冒、滴、漏現象,排放的煙氣中總硫利用率不足60%,每年直接排放到空氣中的二氧化硫9萬多噸;每年364萬噸重金屬廢水未經處理直排黃河,廢水排放口位于白銀市飲用水源取水口上游約500米處。環保部門的督辦意見是:改造污水處理系統,消減廢水中各類重金屬污染物405噸/年;落實環境污染應急預案,減少跑、冒、滴、漏。
山東濟南裕興化工總廠廠區內存放有歷年來積存的鉻渣20多萬噸,每年又新產生鉻渣8萬噸。無任何防滲、防揚塵措施,已對地下水及小清河造成了污染,應急預案未涉及鉻渣外滲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險品。環保總局要求該廠在鉻渣場上方搭建鋼結構玻璃瓦遮蓋篷,在鉻渣場周邊建筑圍墻及倒流明渠;加快實施鉻渣濕法解毒處理項目。
遼寧省遼陽市慶陽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日排廢水2萬噸,其中硝基化合物廢水約6000噸,未經處理直排太子河。遼陽市全部24口飲用水井都分布在太子河下游沿岸,部分水井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環保部門要求解決硝基廢水超標問題和廢水PH、COD超標及廢氣、廢渣治理。
江西省贛州市贛州鈷鎢有限公司(又稱801廠)位于飲用水源上游,偷排高濃度工業廢水,2005年5月15日,該廠就曾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造成30萬人飲用水中斷22小時。環保局要求其安裝在線監控設施,重點監控PH值、重金屬銅、氨氮、流量四項指標,確保達標排放。
遼寧省丹東市新巨浪造紙有限公司的液氯車間內存30噸液氯,距離最近居民區約100米,但該公司應急處理液氯的堿槽容量過小,無法滿足應急需要,且無液氯泄露自動報警系統;沒有污水治理設施,日排12000噸高濃度廢水直入鴨綠江,COD最高濃度達4880mg/L。對該公司的處理,環保總局給出了四個字——停產整治。
廣州市昊天化學集團公司四周500米范圍內有居民1.2萬人,1500米內有10萬人。但公司的液氯罐裝區無濃度超標報警裝置,無事故應急池,應急設備不完善,存在嚴重的環境安全隱患。環保局要求公司整體搬遷,在搬遷前盡快建立應急設施,配備必要、足量的應急器材,做好突發環境事故應急工作。
河北省邢臺市邢臺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排放的煙氣和廢水造成環境污染,嚴重影響附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群眾反映強烈。環保部門要求其檢修除塵設施、建設地面除塵站實現煙塵達標排放;封堵雨水管道、清理連接雨水口的滲坑,杜絕生產廢水外排。
青海湟中縣鑫飛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批準3000噸紅礬鈉生產線已擅自投入生產。廠區及其周圍地下水、地表水中6價鉻嚴重超標。環保總局要求立即拆除3000噸紅礬鈉回轉窯及設備;對年產2000噸紅礬鈉生產線停產整頓,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同時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9個貯存2000噸的硫酸貯罐未設置圍堰;液氯罐區無應急處置設施;甲苯貯罐圍堰存在事故隱患;廠區管理混亂,跑、冒、滴、漏現象嚴重;硫酸渣、鈦白粉渣和電石渣等固體廢物堆存、處理處置不規范;PVC樹脂生產區衛生防護距離內有居民。2005年12月15日,環保總局現場監測,發現其廢水總排口COD排放濃度超標1.86倍,總砷濃度超標10.6倍。總局要求該公司增設硫酸貯罐圍堰,杜絕事故狀態下的硫酸外排;液氯罐區增設水幕噴淋和應急池,處理事故狀態下排放的氯氣;取消甲苯貯罐圍堰溢流口、安裝管道閥門;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加強硫鐵礦進廠砷含量質控,確保廢水總排口砷、COD達標排放。
安徽省銅陵市安納達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30kt/a鈦白粉改擴建項目”未按要求申請試生產;沒有初期雨水收集處理系統;廢渣堆置不規范,造成二次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規范,無事故應急池,廢水排污口處于城市取水口上游,地理位置環境敏感。環保總局責令其立即停止試生產;規范固體廢物堆場;完善廠區雨水收集系統;加強硫酸泄漏風險防范措施,修建事故應急池。
或許是看到了環保總局的執法決心,督辦令發出后,一些企業立即開始了行動。從蘭州新西部維尼綸有限公司反饋的信息顯示,該公司已經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制訂出相關方案。
不過,對于環保總局此番督辦的11家環境威脅嚴重的企業,除一部分人對督辦令持歡迎態度外,亦有部分人表示,“這種督辦無非是一種無可奈何的選擇”,因為他們本來不應該建在居民區或者飲用水上游邊緣。
株洲化工集團公司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承認,“從安全角度嚴格地講,我們這樣的公司和居民集中在一起本來就不合適。”但該公司早在50年前就開始建設,“不知道到底是工廠威脅居民安全還是居民威脅工廠生存”,這位工作人員認為,環保總局的執法行為的確沒有錯,但這種督辦,充其量是一種“折衷的處理”,因為要搬遷是幾乎不可能的。
廣州昊天化學集團公司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也對《公益時報》記者表示,環保總局的執法行為“從道義上值得支持和積極配合”,但“問題是解決起來非常麻煩和復雜,不是某一家的利益問題”,“搬遷不是搬家,很麻煩的。”
提到搬遷問題,某省環保局的一位官員也很擔憂地說,依照中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和環保的要求,還有很多像昊天化學公司一樣的企業必須整體搬遷,但問題是這種搬遷很難落實,因此,環保部門如果不到萬不得已,也難以下決心讓一個企業搬家。
這位官員舉例說:“喊了幾十年,首鋼的搬遷不也才開始嗎?為環保下個決心,真的很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