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事居然也有發(fā)生,我不禁要叫罵幾句:你家的貓是命,流浪貓就不是命了?假如換作你躺在病床上,是不是也想著抽別人的血來救自己?假如我就是那只被強行抽血、差點喪命救名貴貓的流浪貓,我的心里該有何等悲涼與仇恨!
這一事件與去年幾次虐貓事件有所不同,虐貓事件反映的是人們內心的壓抑與病態(tài),以及對生命的漠視。而本事件的發(fā)生,更讓人寒心,其惡劣性甚至遠超普通的虐貓行為。除去對小動物生命的漠視外,更看出當事人對動物間生命貴賤的偏見與歧視。這本不該是一件很大的事,筆者之所以再次提起,是擔心這樣的心態(tài)還會在人們心間蔓延。
這讓筆者想起魯迅筆下人血饅頭的故事,還有余華《活著》里被抽血夭折的福貴小兒子。雖然兩者主角完全不一樣,一個是動物,一個是活生生的人。《活著》里福貴之子有慶為什么會死?只因當地縣長夫人(學校校長)失血過多,且其血型與之相同,所以被強迫抽血過多而夭折。在這里,縣長夫人的命明顯是“貴命”,而老實巴交的福貴兒子的命就是“賤命”,“貴命”對“賤命”天然到享有著支配權與剝奪權。
就在前幾天,廣州律師周玉忠以個人名義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呼吁同命同價,建議修改有關法律條文,順應憲法、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平等要求。常言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法律之外呢,人與人之間是否還會平等?動物是否享有受法律保護的平等生命權?顯然,在抓流浪貓為自家名貴貓輸血的人看來,貓與貓生來就有貴賤之分,那人與人之間,也會有高低貴賤之別。
此外,那家動物醫(yī)院的醫(yī)生們也該受到良心譴責,畢竟在這一事件發(fā)生過程中,他們是不可卸責的幫兇。在他們眼里,名貴貓主人能付給現(xiàn)金,哪怕死一百條流浪貓也沒事,他們是為能給錢的人服務的。假如換作治病救人的醫(yī)院醫(yī)生,那可真叫我們這些沒錢看病的普通人害怕,說不定哪一天就會強抽了我們的血,賣給某個有錢人了。
但愿這些假設永遠只是假設,千萬不要變成現(xiàn)實。死一只貓不要緊,但要看這只貓是怎么死的。如果是為了救別的名貴貓,而被人類活活抽死的,那將不僅是這只貓的悲哀,更是我們人類的悲哀。人類也是如此,人與人之間縱有許多不同,但這僅是不同而已,絕非高低貴賤的標志。我們該正視這一問題,對某些人心里的“生命貴賤論”保持警惕。
來源:北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