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國首部環境綠皮書——《2005年:中國的環境危局與突圍》在京發布。綠皮書指出:我國環境生態進入高危狀態和事故高發期,中國的環保正處于十字路口。在經濟高速增長和社會轉型的背景下,由于多年的積累和欠債以及落后的環境治理和監管水平,我國環境污染積重難返,事故進入高發期,呈一觸即發的危險態勢。
環境綠皮書由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組織編寫,社科文獻出版社出版,是中國民間環保團體第一次嘗試結合更多的專業人士,從公眾視角編寫的中國環境保護年度報告。綠皮書以民間的視角,更直接地反應了一線人士的觀點與觀察,用相對通俗簡明的表達,記錄了一年來中國重要的環境變化、問題、挑戰、經驗和教訓。
以下摘錄《環境綠皮書》中的一些主要觀點及數據,以饗網友。
中國的環境保護正處在十字路口
《環境綠皮書》認為,中國目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惡化呈積重難返之勢,雖然2005年年初,國家環保總局揭開了環評風暴的序幕,加大了環境保護的力度,但歲末的松花江特大污染事件,則以悲劇的方式凸顯了經濟高速發展中的中國面臨嚴峻的環境現實。2006年的環境危機仍在加劇,專家指出,中國的環境保護正處在十字路口。
我國的污染已經呈現出“復合型、壓縮型”的特點,發達國家在工業化中后期出現的污染公害已在我國普遍出現,我國已沒有繼續支持目前經濟增長方式的環境容量。未來15年,我國人口將達到14.6億,到2020年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不斷增長的經濟規模和人口,對資源和環境造成巨大的壓力。按現在的資源消耗和污染控制水平,污染負荷將增加4~5倍。這個階段特別是“十一五”期間,將是我國環境與發展矛盾最為突出的時期。
中國正在為環境污染付出沉重代價。世界銀行2001年發展報告中列舉的世界20個污染最嚴重的城市,中國占16個。許多大城市肺癌標化死亡人數增加了8~10倍。據研究,空氣污染使慢性呼吸道疾病成為導致死亡的主要疾病,其造成的污染和經濟成本約占中國GDP的3%~8%,達到1280億元,相當于廣東和上海GDP的總和。另一個數據是,到2020年,中國僅為燃煤污染導致的疾病就將付出3900億美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3%。這意味著如果屆時中國仍保持9%的經濟增長率,全部用以補償這一項還不夠。
與環境污染相比,生態惡化是在城市人的視野之外靜悄悄地發生的,往往不被人們注意,然而其危害和后果遠比環境污染更為嚴重,因而生態災難基本是不可逆轉的。水土流失、草地退化、沙化和荒漠化、生物多樣性消失等等,將危害中華民族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近年來我國的生態惡化,即受到全球范圍氣候變化、溫室效應的影響,也由于經濟活動和人口壓力對環境的影響。
2005年1月,評估世界各國(地區)環境質量的“環境可持續指數”(ESI),在瑞士達沃斯正式對外發布。在全球144個國家和地區中,按照滿分100點的打分規則,芬蘭位居第一,中國(38.6點)位于伊朗之后,名列第133位(倒數第14位)。在2002年第一次發布該指數時,全球142個國家和地區中,中國位居第129位。
淡水環境成為我國最緊迫、重要的環境問題
《中國環境綠皮書》認為,淡水環境成為我國最緊迫、重要的環境問題。淡水環境具有很強的綜合性,既有嚴重的河湖水域和地下水污染問題,也有水資源短缺的問題,以及嚴重的水土流失,集污染問題、資源問題和生態問題于一身,是中國當前環境危機的集中體現。
因為缺水,每年給我國工農業造成的損失高達3500億元 。這還不包括水資源被過度開采而導致的巨大的間接損失。僅以國土資源部南京地質礦產研究所主持的《長三角地區地下水資源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報告顯示的數據為例:由于地下水資源被過度開采,地面沉降對長三角地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已經達到3150億元,包括對建筑樓房、道路橋梁、地下管線等造成的損失。
中國的水危機已經引起世界范圍的廣泛關注。美國蘭德公司提出影響中國經濟增長可持續性的八大瓶頸之一就是缺水和污染,它們對增長率的負面影響達到1.5%~1.9%,高于能源價格上漲和外商投資下降的影響。
水危機將始終是國家安全的心腹之患,如何保障水安全,包括水資源安全、水環境安全和水生態安全,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中國最重要的發展問題之一。
民間環保組織與政府攜手合作推進環保
《環境綠皮書》指出,隨著中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提高,NGO組織(非政府組織)與政府攜手合作推進環保,成為我國環境保護領域一個重要特點和新趨勢。
據悉,中國的環境NGO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誕生,數量不斷增加,能力和影響力逐漸增強。據專家估計,全國大約有1000多個成型的本土環境NGO,其中草根組織100多個,學生社團500個,其他的是各地有政府背景的環境NGO。中國環境NGO已成為普及環境教育和倡導公眾參與環保的重要力量。
2003年以來,環境NGO參與了多起重大公共事件,進行公眾倡導并力圖影響政策,進入了公眾倡導的新的發展階段。如對都江堰楊柳湖、木格措水壩以及怒江和金沙江虎跳峽電站的質疑,以及對北京動物園搬遷的決策爭議等,關注和訴求指向了政府公共政策和商業利益集團。NGO成為公眾參與圓明園防滲膜工程評議的主要推動力量,也是質疑和批評西南水電無序開發的主要力量。
在民間草根NGO之外,中國還有一大批有政府背景的非政府組織,由于擁有較強的專家優勢、政府認同以及體制內的溝通渠道,環境NGO對公共決策產生了積極影響。如國家環保總局下屬的兩個全國性社團表現活躍,值得關注。一是潘岳擔任會長的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另一個是2005年4月新成立的中華環保聯合會。國際NGO也在中國的環境保護中發揮了重要而積極的作用
環境公平問題凸顯
《中國環境綠皮書》認為,當前環境問題的另一個新特點,是污染由城市向農村、由東部向西部的轉移。
城市地區,尤其是大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的環境狀況開始有所改善。城市空氣污染的結構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汽車尾氣已成為大氣污染的首要污染源。與此同時,隨著工業化向農村的深入,農村地區水源受污染的情況日趨嚴重。由于中國污染防治投資幾乎全部投到工業和城市,農村環保設施幾乎為零。通過截污,城區水質改善了,農村水質卻惡化了;通過簡單填埋生活垃圾,城區面貌改善了,城鄉結合部的垃圾二次污染加重了。在某種程度上,城市環境的局部改善是以犧牲農村環境為代價的。
類似地,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的環境差距拉大。國家環保總局在《全國城市環境管理和綜合整治2004年度報告》中指出,2004年,全國500個上報“城考”結果的城市中,共有155個城市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理率為零;193個城市的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為零,160個城市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零。它們大多是欠發達地區的中小城市。
伴隨西部大開發的深入進行,包括大規模的能源、水電開發,鐵路、管線等建設工程,以及旅游開發,西部更為脆弱的環境生態面臨巨大的壓力。由于沒有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發達地區享受了環境保護的好處,不發達地區卻在競爭中日趨落后,造成區域之間的不公平。當經濟發達地區開始設置環境門檻,限制污染企業時,許多技術落后、污染嚴重的企業大量向西部轉移,其后果可能是災難性的。例如,近年來內蒙古東烏珠穆沁旗引進了一批內地污染企業,每天抽取大量地下水洗礦、造紙,消耗大量水資源,同時把幾萬噸工業廢水直接排放到草原上,造成大批湖泊干涸、草原污染,國家重要濕地―烏拉蓋濕地即將消亡。內蒙古重點扶持的20家工業園區中,高耗能產品為主的園區約占一半。
環境公平問題突顯,直接表現為環境維權事件增多,環境沖突日趨激烈。自1997年后,環境污染糾紛呈直線上升趨勢,每年上升的比例為25%,2002年超過了50萬起。據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對1999年至2005年環境糾紛和污染訴訟問題的分類,依次是噪音污染、大氣污染、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等。
小排量汽車和電動自行車應成為節能環保先鋒
《中國環境綠皮書》認為,近年,我國城市交通管理政策存在著一個奇怪的現象:盡管油價不斷上漲,盡管中央提倡建設節約型社會與和諧社會,但是在節能環保方面有很大潛力的電動自行車和小排量汽車,卻在很多城市備受排擠。
目前,中國各地有84個城市禁行或限行小排量汽車,還有相當多的城市正在掃蕩助力車和電動自行車。2005年,“禁電限小”問題引發了社會普遍爭議,要求解除禁令的呼聲越來越高。實際上,這映射了中國城市化發展進程中的一些深層次矛盾。
據悉,按照年初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的意見》,今年3月底前,各地都要取消對小排量汽車在行駛路線等方面的限制措施。
與小排量汽車的城市交通問題一樣,電動自行車今年也備受矚目。我國中央政府和領導支持電動自行車的研制和使用,歐洲致力于推廣電動車的非政府組織“超級動力”(Extra Energy)還在中國展開調研,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卻在權力范圍內,相繼出臺了禁止電動自行車出行的規定,給這個快速成長的行業帶來巨大困境。
據了解,2004年全國產銷量大約750萬輛,比2003年幾乎翻番,2005年有預計突破1000萬輛,是世界電動自行車產量最多的國家,占到了世界總產量的3/4。與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北京、南寧、福州、溫州、海口等地相繼出臺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的法令。2005年5月,珠海成為第一個通過立法禁止電動自行車的城市,禁令從行政層面上升到法律層面,電動自行車行業面臨巨大危機。
電動自行車禁行的理由不外乎兩方面:安全隱患和環保問題。在實際使用中,電動自行車經常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速,并且有可能占用機動車道或人行道;電動自行車采用的蓄電池,使用半年到一年時間就需更新,電池生產和回收不當會造成嚴重污染;另外,市面上檢測到很多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與安全標準,且一些廠家的銷售配套服務不完備,影響了電動自行車的行業聲譽。問題的確存在,但作為禁行理由卻值得商榷。專家分析認為,電動自行車引起關注的一些問題,根源往往不在于車本身。各地針對電動自行車的禁令,是對問題表象的簡單化處理,而問題背后的深層原因沒有得到認真對待。
自2006年1月4日起,凡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的標準,并被列入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可以進行登記,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牌證,2002年核發的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繼續有效。
《中國環境綠皮書》指出,電動自行車業和小排量汽車行業都是對國民經濟具有拉動效應的行業,能帶動一批產業的發展。我國亟待出臺行之有效的電動自行車技術規范和行業規范,對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只允許那些符合標準的企業和產品進行銷售活動,完善行業配套服務的規定,加強售后服務監管,重視維護消費者利益。同時須對電池回收等關聯問題進行有效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