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1000年前,估計印度次大陸80%的土地為茂密的森林覆蓋。到1980年,這個國家一半的土地被宣布為不毛之地,盡管近1/4的土地標明為公共森林地,但僅有8%的土地維持有好的森林植被。
但是最近幾十年,出現了以廣大民眾為基礎開展重建裸露森林地帶的運動。主要在印度東部,估計有12,000到15,000個鄉村已經動員起來保護1-200 萬公頃的再生森林。
此外,森林工作者、非政府組織(NGOs)和研究人員都對這項民眾環境運動給予幫助,印度中部退化了天然林的恢復應主要歸功于國家森林保護委員會(FPCs)的努力。FPCs大多數設立在印度中部部落地帶,這里森林面積大、貧窮、部落人口多。這個核心地區從南部的Bihar一直延伸到西部的Bengal,Orissa,及北部的Andra Pradesh。這些地方估計有10,000個團體正在開展工作。
在Shivilik山區,經過10年的群眾保護后,每公頃樹木增加了5倍
保護活動通常是通過傳統的或非正式文化機構來協調。地方領導包括地方長老、教師、鄉村知識分子以及青年俱樂部成員,在達成決議、制定政策、協調同其它社區和森林部門保護森林方面給村民提供指導。地方領導比來自隸屬同一行政單位的鄰近村莊的行政干部在群眾中有更大的威信。
八十年代后期,當一些邦政府通過立法確認保護責任制和村民擁有小片公共林地使用權時,聯合森林管理計劃開始建立起來。
到1996年,中央政府和幾乎所有的邦政府都制訂了聯合森林管理政策,并且實施了有關計劃以登記非正式的鄉村森林管理機構。
新規劃需要有別于70年代和80年代早期的社會林業規劃,其重點是放在農田及公有地的外來速生樹種單種人造林上。新的規劃力圖使政府通過立法來支持這些小的、非正式的社區組織。
森林部門的策略包括制定新政策,詳細調查并登記森林保護委員會,劃定邊界,協助鄉村團體制定小型管理計劃以及有關推廣項目。
從監管及商業木材管理制度轉移到參與社區發展方向給印度森林部門提出了挑戰。他們需要在設備、教育、推廣項目、小型計劃和應用研究,以及制圖、劃定邊界和注冊方面提供幫助。
盡管這種非官方的、分散的力量意味著缺乏系統的信息,但社區保護森林的一些成果是明顯的。
* 西南孟加拉衛星圖像顯示在1988至1991年間,郁閉林(覆蓋率超過40%) 增加了14%,曾一度退化了的婆羅雙林(Shorea robusta)大部分正在恢復。
* 西孟加拉一項研究發現,經過3至4年的森林保護,每戶每年非材林收入達85-115美元,相當于家庭收入的1/4。
* 在喜馬拉雅山脈下面的Shivilik 山區,經過10年的社區保護, 每公頃的樹木從91增加到472棵。
* 在西部Ghats地區,經過14年的保護,發現了26個從前根本不存在、而現在樹高超過1.5米的樹種。
重建茂密森林環境的機會正吸引著正經歷小氣候變化和資源缺乏的社區。在表土和根結構還沒有嚴重惡化的生態系統中,自然植被的恢復可能是既快速又經濟。
在過去,自然植被的恢復沒有強調全國性的造林策略。然而,生態的恢復對恢復生產力和全印度數以百萬公頃已退化林地的環境功能提供了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