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建立健全我省城鄉貧困居民大病醫療保障體系的建議》,根據建議,遼寧省城鄉貧困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障、政府救助、社會救助水平有望進一步提高,以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突出問題。
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遼寧省設定的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農村居民大病保險不低于人均15元,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不低于人均20元。經逐步提高,2014年達到年人均18.3元。遼寧省計劃年底前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各市在對2013年農村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和數據合理測算的基礎上,從2015年起,將新農合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高5元,達到或接近人均25元標準,到2015年末全面實現“農村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不低于人均25元”的目標要求。
調整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意見》要求,從2015年起,各市結合本地實際,根據保費情況,在確保新農合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先行實現包括農村低保居民及低保邊緣居民在內的農村貧困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降至本地區當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0%,并積極推動有條件的市探索將全體參合農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降至本地區當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0%。
提高貧困居民醫療救助比例和額度
《意見》明確要求進一步提高對貧困居民醫療救助比例和額度。2014年底前,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基本醫療住院救助比例從原來的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6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上線提高到不低于5000元;2015年末將救助比例進一步提高到70%以上,最高救助限額力爭達到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