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媒體報道的“四川西充200余位村民聯名驅逐一名感染艾滋病的8歲男童”一事,國家衛計委、教育部、民政部三部委近日聯合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受艾滋病影響兒童醫療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對推諉或者拒絕受艾滋病影響兒童入學、就醫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針對媒體報道的“因恐慌傳染,四川西充200余名村民寫聯名信,要求將一名8歲男童驅逐出村”一事,國家衛計委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受艾滋病影響兒童醫療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進一步保護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在學前教育階段、義務教育階段、高中階段和高等教育階段家庭困難學生的資助體系中統籌解決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的資助問題。同時,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落實艾滋病致孤兒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時、足額為艾滋病致孤兒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加強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規范管理,建立民政、衛生計生部門聯合審核上報機制,防止冒領、侵占現象的發生。
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規定,確保將所有符合條件的受艾滋病影響兒童及時納入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范圍,對受艾滋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除依法保障受艾滋影響兒童生活、教育、醫療等合法權利外,通知明確要求各地要依法加強對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的隱私保護。未經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兒童的姓名、住址、學校、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信息公開。對于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信息的,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