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入住民辦定點養老機構也可納入保障
2016-12-23南方日報
廣州市民政局、財政局近日制定《廣州市特殊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資助辦法》(簡稱《資助辦法》)。《資助辦法》將特殊困難老年人入住民辦定點養老機構納入保障,進一步擴大了廣州市養老服務的保障范圍。
《資助辦法》對特殊困難老年人作了明確規定,包含以下兩類:一是廣州市戶籍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高齡(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二是廣州市戶籍、年滿60周歲、輕度失能及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老年人:1.“三無”、“五保”老年人;2.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老年人;3.根據廣州市公辦養老機構評估輪候有關規定納入優先輪候通道的其他老年人。
《資助辦法》規定,特殊困難老年人輪候3個月(含在建機構)仍未能入住市、區公辦養老機構的,經申請,由戶籍所在區民政部門負責轉介入住其他定點養老機構,并由區財政部門按規定進行資助。按照《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定點養老機構可由區民政部門在全市范圍內的民辦養老機構中選取。
《資助辦法》明確,“三無”“五保”老年人免費入住養老機構;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老年人,其基本養老服務收費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收取;根據廣州市公辦養老機構評估輪候有關規定納入優先輪候通道的其他老年人,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公辦養老機構收費標準繳費。入住定點民辦養老機構的月收費標準高于公辦養老機構收費標準的,由區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資助辦法》關于向定點民辦養老機構購買服務的規定,靈活解決了各區公辦機構發展不平衡問題。越秀、荔灣等區公辦養老機構床位少、特殊困難老年人群多,為保障急需生活照料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采取向定點民辦養老機構購買服務的方法予以解決,既解決了特殊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的床位保障問題,又有利于各區平衡建設公辦養老機構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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