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又到年底,農民工辛辛苦苦勞動一年的工資是否有著落?能不能安安心心、快快樂樂把自己一年的薪水帶回家過年,給孩子發點壓歲錢,給老人賣點營養品,給老婆買件新衣服,成了農民工們的最大心愿。
農民工外出打工不容易,離妻別子、餐風露宿、省吃儉用,就指望著能把一年的薪水帶回家。可每到年底,我們總能看到農民工在維權討薪的路上難以如愿,討薪的方式方法也是五花八門,有住進涵洞討薪的、有欲跳樓登高塔討薪的、有群體跪地不起討薪的,只要農民工維權討薪的新聞一經媒體傳揚,立馬就會引來眾人圍觀,甚至就能引起當地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于是,在一些農民工下意識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討薪找老板、找相關執法部門都不如借助媒體的力量來得快”,農民工鬧騰得動靜越大其效果就越好。
然而,作為媒體總不能對每一起令人心酸的討薪事件都高度關注吧?如今農民工分布在全國各個城市的角角落落,他們維權困境不可能被一一關注,總還是有遺漏。哪里有老賴,哪里就有農民工被拖欠的薪水。
因此,筆者認為,要想實現百日維權到日日維權目標,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如果說“百日維權”是一場殲滅戰,那么“日日維權”就是一場持久戰。持久戰僅僅依靠一個部門或是一個人遠遠不夠,還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力量,依靠法治的力量,在全社會形成人人學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從大多數拖欠工資的情況來看,都不止當月拖欠,而是拖欠薪水以年論算了。由此可見,百日維權只是清剿欠薪的第一步,若想真正想幫助農民工維好權,打好欠薪的殲滅戰還需依據法律、部門聯手、各司其職、主動出擊、人人發力、日日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