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永的例子告訴了我們兩個道理,即遇到問題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充分相信法律;尋求法律援助,將法律援助作為維權的主要途徑。同時,折射出法律援助的重要性,特別是對弱勢群體的重要性。
其實,弱勢群體維權問題一直是令人揪心的事,廣大生活在中國最底層的弱勢群體,比如困難群眾、農民工等人群,他們大都法律意識淡薄,維權意識不強。遇到權益損害問題,要么采取能忍則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要么逃避,精神麻木,自我安慰,聽之任之;要么想維權,卻一籌莫展,找不到門路,憂心忡忡。這些都不得不引起司法部門的關注。
法律援助就是弱勢群體維權的一個主要途徑,可是長久以來,很多人遇到事總是不信法信訪,走上訪這條路,法律援助的功能很難得到發揮,因此如何發揮好法律援助這一公益性幫助,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然而,事實證明湖北省已經先行一步走在了前面。
湖北省創新法律援助工作機制,為民解憂,用法律援助點亮了弱勢群體維權希望。湖北省靈活運用法律援助,采取當地村民只需社區或村委會的證明便可免費申請法律援助,對部分特困家庭實行“無門檻”特權并通過縮短法律援助申請環節等靈活策略,大大便捷了全省弱勢群體尋求法律援助,讓弱勢群體尋求法律援助不再麻煩。同時,湖北省還創新法律援助方法,比如開通電話、郵寄、上門受理等服務以及建立“法律援助申請受理點”等等,讓弱勢群體尋求法律援助不再“難”,不再費心。
據統計,今年全省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36581件(其中刑事案件5276件、民事案件31057件、行政案件248件),超額完成全年實事案件目標任務數21.9%,比上年增長19.4%;辦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項359610件,超額完成事項任務數的19.9%,比上年增長12.3%;法律援助受援人數408546人。這些數據足以證明了湖北省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走在了前面,充分的發揮了法律援助的功能,為廣大弱勢群體提供了法律服務,很好的維護了弱勢群體的權益。
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值得點贊,期望這一工作機制能夠永久的持續下去,成為弱勢群體的“貼心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