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回應似曾相識。查了一下新聞,發現去年五臺山臺蘑燉山雞一盤400元引發“定價太高”的質疑后,五臺山風景區官微作出回應:“市場經濟時代,市場調節。只要是明碼標價,你愿意買,他愿意賣,即可成交。同一只雞,所處地域不同,它的售價不一定相同。您有體會嗎?”而山西省物價局也表示,嫌貴就不要點。雖然華山景區的措辭比五臺山要客氣、委婉一點,但含義和“精神實質”其實是一樣的。
那么,成本高、明碼標價能否成為景區“天價”的萬能借口呢?竊以為不能。成本高,當然是由客觀因素造成的,比如相關原材料需要人工背負上山。但成本究竟高到什么程度,至少需要公示一下才能服眾。成本再高,定價也須相稱,不能過于離譜。在有些景區,同樣是肩挑背扛運上去的方便面等食品,“正規商家”賣得就比小商小販要貴得多。這里邊有沒有暴利的問題?景區管理方甚至當地政府部門有沒有從這份“天價”里分一杯羹?羊毛出在羊身上,過高的收費和運營成本,最后也只能轉嫁給消費者。
至于明碼標價、自愿消費,其實是個偽命題。不少景區的餐飲經營都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而是壟斷性質或半壟斷性質。消費者面對“天價”,并無太多的選擇權和議價權,要么真的“嫌貴就不要點”,要么就只能伸著脖子挨宰。所謂的“自愿消費”,很多時候不過是“被自愿”罷了。
“運營成本高”不是景區“天價”的萬能借口。景區遭受質疑后,應虛心聽取意見,并采取切實有效的舉措來解決問題。即使要解釋,也必須拿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來,比如公示一碗米飯的15元售價由哪些成本構成、是否控制在合理的范疇內,以接受公眾的監督和質詢。另外,政府監管部門也不能任由景區自說自話,而是要及時介入調查處理,切實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和景區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