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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飛了大肥鴨 |
人類進步的標準之一是人怎么對待和自己不一樣的人,例如怎么對待其他民族、殘疾人、智障人士、精神病人等等。是否以功利的角度看待別人,是否以對社會“有用、無用”為標準來劃分人,賦予強者更有利的地位,漠視或者拋棄弱者。受到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想影響的人容易把物竟天擇,適者生存的原則照搬照套人類社會,覺得某一類人有資格享有權利,而另外一類人就不配享有權利,甚至連生存的權利也沒有。納粹時期的德國人,認為日爾曼民族是世界上最優秀的民族,而猶太人是低劣民族,因此日爾曼人就有權對猶太人實行種族滅絕,并且絲毫不感到罪惡。日本在二戰時期也是如此,日本人認為大和民族是亞洲最優等的民族,其他民族是劣等民族,所以日本侵略其他國家,是以“解放”劣等民族名義進行。二戰中的德國和日本士兵在殺害、虐待摧殘其他民族時,根本沒把所謂“劣等人”當作和自己一樣有生命,有尊嚴的人來對待,而是把他們當作什么東西來處置。每個人或者每個民族都有權為自己感到自豪,但實在沒有必要懷著一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貶低其他人或者其他民族,把他們當作是一件什么東西。這種蔑視他人的優越感是迫害他人,排除異己的最好借口。德國和日本就曾經借著這種優越感來實行種族滅絕,侵略他國。這種優越感思想在中國也未必沒有市場,不過中國沒有去侵略其他國家,中國人是自己人折磨自己人。文革期間,把人劃成優劣等級,鼓動出身好的人去迫害和羞辱“右派”、“黑五類”,這些事和日本人自稱大和民族是優秀民族,因此有權奴役中國人的行為又有什么本質區別。 不尊重人的事情在我們這個社會隨處可見。例如不把智障人士或精神病人當人看。報紙報道的福利院為省麻煩,切除智障女孩的子宮事情,還有衡陽衡山風景區為凈化風景區環境,強制把風景區內乞討的精神病人遣送至衡陽附近的城鎮,讓他們自生自滅。這讓我感到背脊上一陣涼。德國在二戰前,曾經殺過精神病人,因為德國政府認為精神病人對社會沒有貢獻,沒有用,養著也是浪費錢財。我們政府官員這些行為怎么和納粹德國政府的做法這么像,這次的理由是省麻煩,下一次說不定就切除售賣精神病人的一個腎,來解決政府財政困難,照他們的想法,精神病人反正也沒用,少一個器官又有什么所謂。正因為精神病人沒有意識,法律規定特別保護精神病人的權利,而不是把他們當作什么東西來利用。 我希望每個人都可以被當作有尊嚴的人來對待,不是根據每個人的出身、地位、能力、學識、財富這些外在的東西才能得到做人的尊嚴,而是因為生命本身,人本身,值得我們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