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規范國家立法活動的重要法律——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25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該法是自2000年頒布施行14年來的首次修改,擬將過去49個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權擴大至全部282個設區的市。這些設區的市可就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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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
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地方立法,有利于人民行使權利,亦有利于推進法制建設。
受委員長會議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表示,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逐步增加中國有地方立法權的較大的市數量。
據介紹,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是地方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推動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的進步,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多次提出議案、建議和提案,要求增加具有地方立法權的較大的市的數量,不少設區的市也提出賦予其較大的市地方立法權的要求。
因此草案規定,除省會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及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外,其他設區的市均享有較大的市地方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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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利于公民行使權利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認為,設區的市全部賦予地方立法的權力,首先從民主政治方面來講,更有利于公民直接參與立法,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但是基層的人民想參加全國人大、省的立法距離太遠,不容易把自己的聲音表達出來,賦予地方立法權更有利于其行使權利。
其次從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來講,人大有四項權利,但其中的立法權,在很多地方大都不能行使。這種立法權的擴大,對這一制度權利的具體化、實際的實施更有積極的意義。
再次,有利于推進法制建設,立法權往地方擴大,可以大大加大立法速度和數量,更重要的是地方立法,有其特點和具體需求,如果能享有立法權,可以從本市實際出發,通過行使立法權,更便于憲法、法律、上位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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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事項
地方法規限于環保等事項
城市建設、市容管理等事項,將這些上升到立法層面,說明其更加重要。
根據修改后的草案,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限于城市建設、市容衛生、環境保護等城市管理的事項。
草案規定,由省、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根據所轄設區的市的人口數量、地域面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確定本省區設區的市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具體步驟和時間,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明確規定,本行政區域特別重大或者社會普遍關注事項的地方性法規,應當由人民代表大會通過。
此外,立法法草案特別增加規定: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部門規章不得創設限制或者剝奪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的規范,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規范,不得增加本部門的權利、減少本部門的法定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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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至立法層面提重要性
李林認為,對于城市建設、市容管理、環境保護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項,將這幾個方面上升到立法層面,說明其更加重要。
規章的制定過程中,公民參與程度不一定很高,但是人大立法的時候,公眾參與是法定程序,公眾可以更充分的表達自己的意志。同時,規章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審判時不一定會照此執行,但如果是地方性法規,法院就需要依此做出相應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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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立法
授權立法期限不得超五年
授權決定應當明確授權的目的、事項、范圍、期限、被授權機關實施授權決定的方式等。
在完善授權立法方面,李適時表示,以往有些授權范圍過于籠統、缺乏時限要求,草案增加規定,授權決定應當明確授權的目的、事項、范圍、期限、被授權機關實施授權決定的方式和應當遵循的原則等;授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被授權機關應當在授權期限屆滿的六個月以前,向授權機關報告授權決定實施的情況,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廢止法律的意見;需要繼續授權的,可以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
草案同時規定,要發揮立法在推進改革和發展中的作用,按照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的要求,在立法宗旨中增加規定,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草案還結合近年來的做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根據改革發展的需要做出決定,就特定事項在部分地方暫停適用法律的部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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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稅種僅3立法引關注
對于授權立法的重要性,在此列舉→案例。在1984、1985年,國務院制定了很多行政法規,但是現在很多沒有上升到法律,特別是18個稅種中只有3個制定了法律,其他15個都沒有制定法律,此舉引起社會關注。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施正文教授認為,目前我國稅負偏重,就與大部分稅種未經人大立法有關聯。如果人大收回這些稅種的立法權,我國整體稅負預計將有→定降低。
施正文稱,該問題在國際上,普遍采取的就是由議會制定各稅種的法律,再由政府部門征稅,以互相制衡。他建議我國應以立法法修改為契機,由全國人大逐步收回相關稅收立法權,通過科學調研,為各稅種逐步制定更科學合理的稅率和稅基,在切實降低國內稅負的基礎上,再通過嚴格征管,嚴肅罰則等舉措,保證稅收依法足額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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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兩高”外不得做司法解釋
司法解釋有→定立法功能在其中。若大家都行使這種權利,那就會削弱立法權,產生誤用。
草案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屬于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主要針對具體的法律條文,應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則和原意。
遇有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法律制定后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情況。草案規定,應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法律解釋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關法律的議案。
草案規定,最高法和最高檢作出的屬于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而除了最高法和最高檢以外的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不得作出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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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包含立法功能
李林認為,司法解釋有→定立法功能在其中,如果大家都行使這種權利,那就會削弱立法權,產生誤用。憲法實施過程中,需要逐步來規范,要有憲法實施監督制度,如果其啟動和運作不是太到位,下一步就要完善實施監督舉措。
甘肅省嘉峪關市、海南省三沙市、廣東省中山市、廣東省東莞市不設區,故沒有立法權。
全國282個設區的市,49個享有地方性法規制定權,包括27個省會、市、18個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以及4個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233個市尚沒有地方立法權、其中有30多個向、國務院提出想成為較大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權。但是從1993年批了第四批以后,到現在有20年沒有批了,地方、對此呼吁特別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