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開操作、陽光運行的一種管理運行模式。按照河北省近日出臺的《全面推進陽光低保的指導意見》,2015年,全省將實現各行政區管理地域和管理對象100%陽光低保雙覆蓋。今后,所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都要實行陽光申請、陽光核查、陽光聽證、陽光公示、陽光審批、陽光發放,以全面公開促公平公正。
意見明確,凡認為符合條件的居民,都有權直接向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若無正當理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不得拒絕受理;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金融、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等部門和保險機構,將向民政部門提供戶籍、機動車、就業、保險等信息,建立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杜絕“開豪車吃低保”等不公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