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巖水庫是一級飲用水源地,也是附近幾個村鎮居民生活用水和農業用水的主要來源。然而,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礦業公司違規傾倒工業廢水,造成水庫大面積污染,危及重慶三鎮居民用水安全。
2014年11月,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將恩施州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并恢復原狀。據悉,這是全國首例跨省環境公益訴訟案。
今年3月10日,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就此案涉及的環境和法律問題召開專家咨詢會,這也標志著三峽庫區環境公益訴訟專家咨詢機制正式啟動。今日,記者從重慶法院了解到這一公益訴訟詳細內容。
跨境污染
專家咨詢機制利于厘清案情
2013年12月,重慶市政府將千丈巖水庫確立為一級飲用水源地。2014年8月,巫山縣環保局發現,廟宇鎮千丈巖水庫居民用水顏色異常。
經現場排查和檢測認定,千丈巖水庫水質受到乙基鈉黃藥、二號起泡劑和大量尾渣的嚴重污染,而污染源則是湖北省恩施州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巫山縣環保局調查發現,磺廠坪礦業公司違規將硫鐵礦洗選廢漿水直排在未進行任何防滲處理的洼地內,廢漿水經洼地底部裂隙滲漏,沿暗河水系進入千丈巖水庫,造成污染,危及巫山縣廟宇鎮、銅鼓鎮和紅椿土家族鄉3個鄉鎮5萬居民的生活用水和農田灌溉用水。
事件發生后,國務院及環保部高度重視,環保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督促指導湖北、重慶兩地妥善處置。
湖北省委省政府、重慶市委市政府相繼作出安排部署,湖北省環保廳、重慶市環保局分別派出工作組,聯合開展現場應急應對工作。經過兩地共同努力,一周后,千丈巖水庫水體及通過隧洞流入水庫的地下水出水水質各項指標基本達標。
據了解,肇事礦業公司先后取得了建始縣發改委選廠項目可行性報告批復、環保局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以及項目核準批復等手續,資質齊全。
此污染事件和行政區劃涉及兩省市,并需要從多方位進行專業性事實認定,導致此案錯綜復雜。
萬州法院新聞發言人張德政對記者說,原告訴訟請求涉及環評、水體、土壤、生態環境恢復等專業事實認定問題。為客觀、圓滿審結此案,萬州法院主持啟動了三峽庫區環境公益訴訟專家咨詢機制。
專家們就肇事公司所通過的環評手續合法性和科學性、生態環境恢復的費用與范圍、我國在水污染制度頂層設計、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等方面的專業分析,有助于厘清復雜案情,為法院梳理案情、確定污染行為和因果關系提供科學全面的意見。
專家評析
環評報告被指不科學不合法
污染事件發生后,建始縣政府委托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環境風險與損害鑒定評估研究中心對該事件作出了環境損害評估報告。
該報告認定,此次事件的污染物為乙基納黃藥,排放量為58.14千克,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50.94萬元。不過,報告未對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后果及修復費用作出評估。
參與咨詢會的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首席專家、北京師范大學水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王金生認為,法律明文規定采礦審批權應當在省環保廳,可能造成跨行政區域污染的,應當由共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作出審批。因此,當地政府為肇事公司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是無效和非法的。
此外,報告中的水生物損失評估結果不可采用,因為漁業等水生物經濟損失應當按照相應技術標準進行評估,污染物在水生生物中有無積累無法證明。因此,評估程序、評估方法不合法。
據重慶市環保局環境監察總隊總工程師龔宇介紹,報告回避了地下水等問題,不能反映污染事件存在的長期潛在風險,因此該報告缺乏科學性。
參與咨詢會的重慶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秦鵬認為,“環評報告違法與否與此案無關聯性,即便環評合法,也應當對污染行為承擔侵權責任”。法院可以發司法建議書,要求相關部門重新進行環評。
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張輝告訴記者,此案的審理不應以行政行為是否合法來審查民事行為是否對生態造成實質性損害,因為二者之間也無直接聯系。
環境和法律專家們還對此案選址涉及陸域問題、直接經濟損失與政府應急處理費、重慶方面劃分保護區是在湖北方面建廠之后以及未按規定明確飲用水源保護區等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供專業意見。
張德政告訴記者:“希望通過此案的審理推動法律、法規的完善;復雜案件引入專家咨詢機制,更好地落實公正司法,這是本案的最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