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3月,為救助日俄戰爭受害的同胞,清政府工部尚書兼上海商約大臣呂海寰及海關道沈敦和等人聯合美、英、法、德四國有關人士成立了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中國紅十字會前身)
在災難深重的舊中國,中國紅十字會參與了戰爭和自然災害及疫病的救助工作。在辛亥革命、北伐戰爭的戰場救護中受到孫中山、宋慶齡的稱贊,孫中山曾為番禺等紅十字救護隊題“博愛”勉勵。1923年日本關東大地震,中國紅十字會發動募捐,組織救護隊,對數萬名旅日僑胞、留學生進行了救助。
抗日戰爭中,中國紅十字會積極開展救護和救助活動,其救護總隊和數百個醫療救護隊深入各個戰場,為抗日軍民服務。其中第7、第23、第39醫療隊深入敵后為八路軍將士服務,受到毛澤東主席的親切接見。八年抗戰期間,中國紅十字會為2,600萬人次的軍民進行了醫療、防疫服務。1945年11月,中國紅十字會當選為國際聯合會領導委員會(原協會執行理事會)副主席。
新中國成立后,黨和國家十分重視紅十字事業。毛澤東、周恩來、李先念、鄧穎超、喬石、江澤民等領導人都多次參加紅十字會的活動并作出許多指示。1950年在周恩來總理主持下,中央人民政府對中國紅十字會進行了協商改組,使紅十字會獲得新生,并很快獲得國際紅十字組織的承認,成為新中國最先為國際組織承認和接納的社會團體。
“文革”期間,中國紅十字會國內工作被迫停頓,但國際工作及對外援助依然進行。1978年,國務院批準恢復中國紅十字會的國內工作。1993年,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以下簡稱《紅十字會法》),使中國紅十字事業走上了法制化軌道。2004年11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紅十字會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85號),全國政協和地方政協對中國紅十字事業給予了多方面的關心支持,多次組織社會和制法委員會部分委員赴部分省市考察貫徹《紅十字會法》的貫徹情況,對中國紅十字事業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