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死亡和器官移植是兩件事,國務院將在近期頒布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不涉及腦死亡問題,后者必須通過人大立法。”針對近日有專家建議實施腦死亡器官移植等問題,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接受本報專訪指出,中國尚未對腦死亡進行立法,目前使用腦死亡者的器官進行移植屬非法行為。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朱繼業教授希望通過本報澄清:推行腦死亡標準是社會進步的標志,其目的是節約醫療資源,而不是為了器官移植。
中國《腦死亡法》未出臺
最近有媒體報道,有望近期出臺的我國首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確:判定病人腦死亡后,可以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廣東有專家稱,該條例通過后器官移植供體來源可望增加40%。有人擔心,在器官移植蓬勃發展的情況下,腦死亡的診斷會被濫用。
腦死亡到底算不算死亡?能否進行器官移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明確指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是國務院即將頒布的法規,腦死亡判定標準則須要通過人大立法,兩者不能混為一談。《腦死亡法》在中國醫學、法學和政界醞釀了11年,但至今沒有出臺。
移植醫生不能診斷腦死亡
北京協和醫院李舜偉教授牽頭制訂的《腦死亡判定標準草案》明確,腦死亡的診斷至少要由兩位醫生確定:其中一名是病人的主管醫生,另一名必須為神經內科、神經外科、麻醉科或者ICU(重癥監護室)的醫生,具有10年以上臨床工作經驗和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能開具“腦死亡證明”的醫院則必須是市一級以上、衛生部評定的“二級甲等醫院”以上。李舜偉強調,器官移植專科的醫生不能參與腦死亡的診斷。
植物人不可下腦死亡診斷
不少人認為,植物人就是腦死亡,甚至一些臨床醫生也經常將兩者混淆。專家強調:腦死亡的診斷要慎重,植物人是活人,萬萬不可下腦死亡診斷。
朱繼業、李舜偉兩位專家介紹,醫學定義的“植物人”雖然沒有意識,但有蘇醒和睡眠周期,有的會咀嚼、咳嗽,能自主呼吸,不用升壓藥能維持心跳,護理好的可以存活10年以上,有的植物人甚至可以在昏迷十幾年后蘇醒過來。“腦死亡”則沒有任何的自主呼吸,必須靠呼吸機維持呼吸,對外界毫無反應,醫生進行檢查,病人的呼吸、腦干反射和腦血流均已停止,大腦死亡已經不可逆。
專家認為,即使“腦死亡”通過立法,中國相當長一段時間也將采取心跳停止死亡和腦死亡兩種死亡標準并存。作出腦死亡的診斷后,醫生也不能在病人或家屬沒有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摘除其器官作移植用途。中國人長期受“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毀損”傳統觀念的影響,加上迷信思想的束縛,腦死亡立法短期內未必能為移植增加大量器官來源。
轉自: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