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病人急診被送至五官科(轉)
2006-03-20
本報訊昨日,新沂讀者張先生致電本報反映,日前他的朋友尚某遭遇車禍,生命垂危,新沂市人民醫院120急救車上的王建醫生把傷者送到五官科進行治療,傷者尚某于當日中午死亡。傷者親友對醫院在五官科留滯的處置方法表示不理解。
張先生告訴記者,根據新沂市人民醫院120出車記錄顯示,當日上午10時50分,尚某由五官科的眼科醫生接診,讓傷者做CT后,沒有送到搶救室進行緊急搶救,而是把尚先生放到醫院走廊,掛了一瓶營養鹽水。當時,尚先生神志清醒,痛苦地說:“我胸部疼痛,胸悶不好受。”1個小時后CT片出來,顯示尚先生左側第1、2、3肋,右側第1、5肋前端、第7肋外側端骨折;腹腔少量積液;右側篩板眶壁骨折;左側顳頂部頭皮血腫。傷者在五官科接受治療,直到下午1時,傷者面無血色,胸部極度疼痛,呼吸急促,血壓下降后,五官科醫生才把傷者轉到外科。
就此,記者采訪了新沂市人民醫院曹院長。他向記者解釋說:“王建醫生在該院已經工作兩三年了,由于考試不合格,所以一直沒有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但這不能證明王建實際業務水平不合格;把傷者尚先生送到五官科是為傷者考慮,因為急診科距病房有150米遠,不方便傷者做各種檢查。”
記者隨即采訪中華名醫協會的專家,專家明確告訴記者,根據相關法規,每一個給患者治療的醫生應具有醫師資格證書和在醫療機構注冊的執業證書,否則就是非法行醫;其次,把傷者送到五官科進行治療“值得斟酌”,醫院應首先將傷者送到神經外科進行治療;此外,CT片出來后,醫院應及時請腦外科、胸外科以及普外科的專家一同對傷者進行會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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