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8月24日 09:17大河網-大河報
雷闖在申領健康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領到了自己的體檢結果。
2007年,雷闖就開始了呼吁破除乙肝歧視的舉動。 核心提示 7月20日發布并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不禁止乙肝病毒攜帶者(下稱乙肝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國內1億多乙肝攜帶者紛紛歡慶勝利,稱具有“劃時代意義”。 曾在鄭州參與組織我國第一個“乙肝抱抱團”活動,呼吁社會正確對待乙肝攜帶者的浙江大學學子雷闖,在看到浙江省衛生廳廳長明確表示“乙肝攜帶者可以前往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申領健康證”的消息后,于8月17日向杭州市西湖區有關部門要求辦理從事食品行業的健康證。如果成功,這將是乙肝攜帶者獲得的國內首張健康證。 8月21日,本報特派記者陪雷闖一起去揭曉答案,被告知,雷闖是“大三陽”,不能辦理證件。雷闖當即又向區衛生局進行了書面舉報,該局醫政科書面答復雷闖:現在尚未能明確可以辦理健康證。雷闖稱,法無禁止則可行,有關部門理應滿足他的要求,他將繼續向上反映,或將打一場公益官司。 □首席記者劉忠文圖 本科畢業生申領健康證 厚厚的頭發,敦實的臉型,除了眼鏡后面的眼睛不時有自信的閃光之外,小伙子自嘲其貌不揚。這就是雷闖,一名22歲的乙肝病毒攜帶者,浙江大學2009年應屆畢業生。他已被保送至上海交大讀研,離開母校前,他正在干一件“雷人”的大事。 今年6月1日,很多人為《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歡欣鼓舞,但是國內上億乙肝攜帶者對此卻顯示出失望——該法沿用了《食品衛生法》關于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表述。雖然當天衛生部有關負責人公開表示,病毒性肝炎里面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患者不能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活動,而乙型肝炎攜帶者不影響從事食品的生產經營,但是,人們在公布征求意見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中,并沒有發現明確的答案。 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發布并實施,給乙肝攜帶者帶來了驚喜,條例將受到限制的“病毒性肝炎”明確界定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未禁止乙肝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網上迅即出現慶祝的聲音,“乙肝攜帶者可以拿健康證了”,“乙肝攜帶者可以當廚師了”,“平等就業時代已經來臨”,“條例具有劃時代意義”等等。 條例的規定,是否意味著正式在法律上明確乙肝攜帶者不在禁止“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范圍之內?隨后,雷闖在衛生部主管報紙《健康報》上又看到了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給出的肯定答案。 7月30日,雷闖在網上看到了浙江當地媒體的報道,浙江省衛生廳廳長楊敬表示:“乙肝攜帶者可以前往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申領健康證。” 一個想法在雷闖腦海中形成:看自己能否辦成健康證。8月17日,他前往杭州市西湖區靈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繳納100元,要求辦理從事食品行業的健康證。體檢后,對方讓他21日拿結果。 國內知名反乙肝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有關人士稱,如果雷闖成功,將是中國第一個取得食品行業健康證的乙肝攜帶者。 新聞主角“雷人”行為多 雷闖家在重慶農村,父母不是乙肝攜帶者,他和哥哥都是。哥哥2007年7月在吉林一所大學畢業后,在武漢找到一家單位,入職體檢時查出有“大三陽”,該單位說要轉成“小三陽”才能上班。交涉未果,單位變相對哥哥未予錄用,全家人都很痛苦。于是,之后雷闖做出了一系列反乙肝歧視行為,“作為一個乙肝攜帶者,如果自己不去推動,還能指望誰?” 2007年8月10日、11日連續兩天,杭州繁華地段延安路上都能看見一名長發青年舉著一塊牌子,上書:“乙肝傳播途徑為性傳播、血液和母嬰傳播,不會通過食物和水傳播……”這名青年就是雷闖,配合他的有兩名同學,一個同學舉了一會兒牌子就放到了邊上,說受不了別人的眼光。 500多個信封,1046張郵票,3000張A4紙,化作一封封信寄往全國各地,向523名國家院士求助。這是2008年9月上旬雷闖的“瘋狂”之舉。緣由是,雷闖畢業后很可能被推薦到中科院讀研,多方咨詢后他獲知自己很可能因是乙肝攜帶者被拒。“去不去中科院是我的自由,而能不能去中科院則關系到我的權利,沒有了這個權利,我也沒有這個自由。而為了這個自由,我必須去爭取我的權利。”當月16日傍晚,中科院數學物理學部學部委員唐孝威院士回復雷闖,已將他的“訴求”轉發給中科院負責同志。9月27日,中科院院士、浙江大學校長楊衛與雷闖促膝長談。據透露,他在約見學生前,還專門與中科院院士、浙大傳染病專家李蘭娟進行交流。令雷闖感動的是,楊衛詳細了解了他的家庭情況,從學習、生活方面給予關懷與鼓舞。最終,成績優異的雷闖被保送至上海交大讀研。 2009年1月,雷闖在鄭州二七廣場參與組織我國第一個“乙肝抱抱團”活動,呼吁社會正確對待乙肝攜帶者(本報曾作報道)。 今年4月6日,3名大學生臉貼白色面膜,身著“乙肝求學門”T恤,在北京某著名大學門口,手舉“乙肝”、“歧視”牌子,組成“”字,他們稱此舉是為了抗議名校拒錄乙肝學生。這一行為藝術的主角,仍然是雷闖。 2009年7月8日,雷闖蹬著三輪車,把成捆的信件堆到了杭州市一郵局柜臺上,這是寄給全國1983所高校校長的,雷闖呼吁各高校在高考錄取過程中,不要有乙肝歧視。這次行動,雖然只得到兩名高校校長的回應,卻引發了蔡定劍、張千帆等國內20位專家學者的聯名聲援。 2009年7月22日,在北京某幼兒園門口,兩女生面戴喜羊羊面具,扮成“大三羊”和“小三羊”,另一男生則面戴“灰太狼”面具,兇神惡煞,胸掛“乙肝歧視”牌子,不許“大小三羊”上幼兒園。該行為藝術策劃者之一又是雷闖,他解釋道:“我們想讓大家知道有很多乙肝寶寶上不了幼兒園,同時呼吁在乙肝寶寶入園時,勿乙肝歧視!”而就在7月30日,衛生部發出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草案)》明確規定所有托兒所幼兒園不得拒收乙肝表面抗原呈陽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兒童。 “大眾在對一個事件關注度不夠的時候,通過行為藝術可以很好地引起大家關注。但它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只能提出問題。”雷闖如是解釋自己的行為。 能否辦理證件“現在尚未明確” 8月21日下午,按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約好的時間,雷闖去問申請健康證的結果,本報特派記者和另外幾家媒體的記者全程陪同。 雷闖坦承,自己將來未必真要從事食品行業,此次申領健康證,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 快到門口時,雷闖有些忐忑不安了:“也許會是個不好的結果。”讓他對結果持不好揣測的理由,是一位乙肝攜帶者網友的看法——舊的食品類健康證發放依據是《食品衛生法》及《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按照《食品衛生法》,無論“大小三陽”都不發放食品類健康證。目前,《食品衛生法》已經廢止,按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乙肝患者和乙肝攜帶者都可以依法辦理食品類健康證,但具體實施措施還有待衛生部明確指引。 根據衛生部1995年6月發布的《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目前的《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表》中含有乙肝檢測項目,雖然《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已經實施,但很多衛生監督機構辦理食品類健康證時不予取消乙肝檢測,主要原因是《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有相關規定,只要該《辦法》不修改或廢止,辦理證件就會有很大阻力。 而雷闖在申請健康證當日體檢時,確實仍有乙肝項目檢查。 來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雷闖,他是“大三陽”,按《食品衛生法》和有關文件規定,他們把檢查結果報到區疾控中心后,給刷下來了。雷闖拿出事先打印好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條文,工作人員解釋,沒有接到相關情況能辦理健康證的通知,有問題可以向區疾控中心反映,并當場退還了20元辦理證件費。 “大三陽”是指表面抗原、抗原和核心抗體檢測均是陽性,“小三陽”是指表面抗原、e抗體和核心抗體檢測均是陽性。“小三陽”通常是由“大三陽”轉變而來,是人體針對e抗原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免疫力。一行人去區疾控中心的路上,雷闖說,他曾向專家咨詢過“大三陽”和“小三陽”的區別,無論“大三陽”抑或是“小三陽”,只反映人體內攜帶病毒的狀況,只要肝功能正常,就只是病毒攜帶者。雷闖對未能獲得健康證表示了不解:“《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已經實施一個月了,難道出臺配套文件會這么難?” 在區疾控中心,工作人員的說法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幾乎一致。雷闖問:“那有問題向誰反映?”對方回答:“區衛生局醫政科。” 區衛生局醫政科耐心接待了雷闖,工作人員當場分別電話詢問了區疾控中心、區衛生監督所。這時,雷闖突然做出了一個令眾記者意外的舉動,他拿出一封舉報信給醫政科工作人員:“我要舉報有關部門或單位不給我辦健康證違法,依據是7月20日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顯然,雷闖早做好了辦理證件失利的準備。 醫政科工作人員又咨詢了杭州市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處,對方稱未接到可以辦理證件的通知。在雷闖的堅持下,醫政科出具了對舉報信的書面回復意見,并加蓋了公章:經咨詢區、市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處,目前尚未接到關于乙肝“大三陽”是否可以辦理健康證的通知,現在尚未能明確可以辦理健康證。
“乙肝政策”近期成熱點
今年,尤其是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發布并實施以來,有關乙肝的政策法規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而解讀相關政策法規更使媒體和相關部門忙得不可開交。反乙肝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陸軍,在《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實施后的MSN的簽名為:“法律再次確認:乙肝攜帶者可以當廚師。”獲知雷闖申領健康證遇挫,陸軍不否認他的簽名過于樂觀,“但事情總會解決”。
陸軍說,他注意到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發布后《健康報》的解讀。衛生部政策法規司有關人員介紹說,凡是《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列出的疾病的患者或病毒攜帶者,都不允許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而沒有列出的目前都不在法律限制范圍之內。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關于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最新表述,是經過有關疾病控制、法律法規等部門專家論證過的。新的條例在《食品安全法》基礎上增加了一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這一補充進一步保障了相關勞動者的就業平等權。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不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群是,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雷闖對此的解讀是,“等消化道傳染病”,顯然不包括乙肝攜帶者,因為醫學界已經公認、部分法規已經明確寫入,乙肝病毒不會通過呼吸道和消化道傳染。
進入8月份,又一個關系到“乙肝政策”的解讀吸引了大眾的眼球。8月2日,有媒體報道,有專家稱,衛生部擬出臺政策,要求各體檢中心把常規體檢表中的乙肝檢測項目全部取消。報道當天,衛生部辦公廳負責人解釋說,“這只是專家的觀點,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見”。而隨后,時評界和網友較多的聲音認為,取消這些項目是大勢所趨。
陸軍昨日告訴記者,這說明,人們對乙肝歧視已經達到前所未有的關注度。
雷闖稱,法大還是文件大無須多言,條例已實施一個月,以沒接到文件通知為由不辦理證件是無論如何說不過去的,他將向杭州市衛生局、浙江省衛生廳繼續主張自己的權利,“應該能夠拿到健康證,否則,也許將打一場公益官司”。
陸軍則比雷闖更樂觀:“我估計可能會解決的,應該到不了打官司那一步。現在政府高層對乙肝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
來源: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