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7 04:32:00 來源: 漢網-武漢晚報(武漢)
前言:22歲的浙江大學應屆畢業生雷闖領到了衛生部門的食品衛生類健康證明。據了解,這是國內首張乙肝病毒攜帶者的食品衛生類健康證明。
前不久,關于乙肝是否從常規檢查中刪除的爭議還猶在耳,如果說,是否常規檢查還是一個龐大人群對社會歧視的不滿,那么,首張乙肝健康證就是1億人與10億人的PK。本版沒有如常規一樣刊發“專題調查結果”,因為我們難以弄清,投票的那一人,究竟是一億分之一還是十億分之一。而這,又實在關乎個人觀點。
支持方:中國大部分乙肝病毒攜帶者是通過母嬰傳播傳染的,遭到歧視很無辜,首張健康證是社會認知進步的表現。
首張乙肝健康證
是社會進步
據公開資料顯示,中國有近1億名乙肝病毒攜帶者,乙肝病人有3000多萬。這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占據全國人口近十分之一,因此當雷闖比出V字手勢時,相信全國近1億乙肝病毒攜帶者都在為這一“壯舉”歡呼。
長期以來,乙肝病毒被視為洪水猛獸,病毒攜帶者在讀書、就業以及社會交往中都受到歧視,甚至很多人出現生存困境。為了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一些人甚至走上了打官司的道路。但由于之前公布實施的《食品衛生法》明確規定,患有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者(包括病原攜帶者),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人最終都敗下陣來,留下嘆息聲聲。雷闖首拿可以從事食品行業的健康證,應該說這是我國醫學對乙肝病毒認識的進步,也是立法機構對這個龐大群體的人性關懷,它具有劃時代的標本意義。
首先,它從法律意義上支持了乙肝攜帶者的就業權,以前那些因為“乙肝”被冷落或者遭辭退的求職者,現在可以不再為病而痛為工作而流淚了;其次,它表明新條例從文字表述進入了實施階段,取消“禁令”是具有可操作性的,相關部門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會加大對用人單位的監督;第三,隨著乙肝“解禁”令的逐步推進,人們將逐步淡化對乙肝的恐懼心理,而各種社會偏見也會逐步消融。
但值得一提的是,此番相關方面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確認為“健康”也引起了部分人的擔心:如果乙肝有很強的傳染性,這樣做是不是就任其“禍害”他人呢?其實,最新的醫學認識是:乙肝僅通過母嬰、血液、性傳播,這就說明乙肝一般不會通過工作環境,或者相互說說話、一起吃吃飯那樣就能輕易傳播。這是科學常識,全民都需要通過補習消除心中的疑慮,用自覺、理性的態度對待乙肝病毒攜帶者。
雷闖成功申請健康證對于乙肝病毒攜帶者來說,無疑是振奮人心的。但對于普通民眾來說,完全接受或許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畢竟以前乙肝都是作為‘禁忌癥’的,從禁忌到非禁忌,大家心理上肯定還有一個調整適應的過程。”一位人士說。
因此,乙肝“解禁”的徹底勝利,是大眾心理上“解禁”。
(作者為時評人)
網友跟帖
“不要動則就拿權利出來當旗幟好不好。近視眼不能考空軍,是不是歧視近視眼?色盲不能當醫生,是不是歧視色盲?矮個子不能當模特,是不是歧視矮個子?職業有自己的需要,個人也可以尋找適合自己的職業,難道乙肝病毒攜帶者一定要當廚師才能證明權利平等了嗎?那么多工作都可以去爭取的。”——網友一籃空水
“我身體內沒有乙肝病毒,但我卻站在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立場上,因為我是這樣看的,與其去歧視和限制那些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如我們去注射疫苗。都是人啊,我們在有辦法解決的情況下,為什么非要把那么大一個人群逼上絕路呢。”——網友逍遙子
對于食品制作銷售這個特殊行業,我覺得還是應該把乙肝攜帶劃為禁忌范圍。畢竟直接關系著人們的身體健康,盡可能地阻斷病毒的傳播途徑,有效地控制,是非常有必要的。這不是對攜帶者的歧視,而是為廣大老百姓的健康著想!為什么乙肝病毒攜帶者就非要從事食品行業呢?有些人就是愛那么較真兒!!
——網友 福爾摩斯
普通的工作,歧視乙肝病毒攜帶者沒有必要。但是,乙肝傳播途徑還沒完全弄清楚(除了血液、體液,還有一個“密切接觸”)。通常大多數人2對半中第二個指標是陽性的,這也就是說大多數人是有免疫力的,所以有的“專家”會說通常不傳染,但對全陰的人,密切接觸可能會傳染),所以對飲食、幼教等職業不能放開。
——網友 凌云
反對方:目前的科學研究認為,通過消化道傳染的可能性很小,但能完全排除嗎?如果僅僅從簡單意義上的平等角度出發,那么食品衛生的安全閥門可能會因此失靈。
謹慎看待
首張“乙肝健康證”
近些年來,乙肝病毒攜帶者的遭遇更多地為公眾所了解,也得到了廣泛的同情和支持,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生存環境已有了較大改善,教育、就業方面的不公正待遇正一點點被消除,保護乙肝病毒攜帶者平等權利的法律和政策相繼出臺,比如衛生部政法司發出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草案)》,擬給“乙肝寶寶”以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機構不得拒絕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兒入園;2008年起正式實施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強查乙肝血清指標將被罰款1000元。就是在這一背景下,7月20日實施的新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未將乙肝病毒攜帶者列入限制領取食品衛生類健康證明名單,一般而言,未加以禁止,也就獲得了通行證,實際上這是把權力交給了地方,浙江的這一決定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平等是一種社會理想,但對什么才是平等,卻從來沒有一個絕對的標尺。
就乙肝病毒攜帶者獲得食品衛生行業準入許可而言,表面上他們獲得了和健康人一樣的權利,而之所以引起爭議,一來是人們對乙肝有根深蒂固的恐懼,二來是對乙肝病毒的傳播規律還不能說已經完全掌握,母嬰、血液、性是乙肝的三大傳播途徑,目前的科學研究認為,通過消化道傳染的可能性很小,但能完全排除嗎?目前并沒有判決性實驗證明,乙肝病毒不通過消化道傳染(判決性實驗涉及巨大的倫理風險)。有些乙肝患者是在原因不明的情況下被感染,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家庭聚集現象也常常為文獻所報道,有人認為乙肝的高發和中國的飲食文化有關,還有人認為患口腔潰瘍等疾病可造成傳播。這就給我們提了個醒,對乙肝病毒傳播問題還不能完全掉以輕心。
據估計,中國的乙肝病毒攜帶者超過一億,對他們的合理訴求理應給予積極的正面回應,但另一方面,又涉及其他人的健康權和知情權問題,畢竟社會上沒有注射疫苗的人群數量也不低,這也是政府左右為難的主要原因。如果僅僅從簡單意義上的平等角度出發,那么食品衛生的安全閥門可能會因此失靈。
乙肝病毒攜帶者即使取得了食品衛生行業的健康證,在社會心理沒有發生很大改變的情況下,他們的從業前景相對而言,也不太樂觀。就此,更需要有關部門在關閉一扇門的時候,開啟另一扇門,增加適合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崗位,對錄用他們的企事業單位給予鼓勵和實質的優惠,加大對他們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支持力度,真正解決他們最為關切的看病和就業問題!
作者系上海曙光醫院醫務工作者
來源: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