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結束的兩會政府工作報告當中,李克強總理首次提到“支持群團組織依法參與社會治理,發展專業社會工作、志愿服務和慈善事業”。足見,隨著社會發展進步,專業的社會工作,已然成為公眾的一種需求,更是政府社會治理的一種補充和創新。
作為一個龐大的社會機器,每個人的需求不盡相同,在各色各樣的訴求面前,社會組織的介入,不僅是人與人之間和諧的潤滑劑,還是連接管理者與公眾個體之間的橋梁。活躍在群眾當中的社會工作者,遵循助人自助的價值理念,通過心理矯正、幫困扶危等專業服務,感染和幫助著那些需要救助的人群。
目前,人們對社會工作的認知度、認同度和參與度還很低,在政府加大向社會購買服務的大背景下,營造社會工作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就顯得十分必要。說到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一種簡政放權的體現。而社工組織和社工群體,便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