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益組織如何在困境中突出重圍,可以概括出這么幾個大問題:比如可能有些人會看到很多監管更嚴而生出悲觀心。我從冬子津先生的發言中聽出樂觀心。我們還要乘十八大的東風積極拓展可能性空間,現在政府也在研究事業單位怎么改,改掉大學醫院這樣的事業單位而使其變成NPO,公益部門才有希望。能否改成功,說到底,改變社會的是人,到底能有多大改變,取決于力量對比,力量對比取決于人數多少。中國當下到底有多少人胸懷建立社會市場的理想,然后從改變自我和改變組織著手,從旁觀者、觀察者轉變成行動者?從這一點上來看,鄧飛的案例具有特別的意義。
如果更多宣講、更多公益活動可以在大學里舉行就很有意義。大學生想什么代表著中國的未來,像我們這些五六十歲所想的代表中國的過去。只有大學生們胸懷社會巿場的理想,社會市場的理想那才會在中國未來實現。
社會轉變是個慢變量,不可能短期就能巨變。要實現到達彼岸世界的理想,怎么也得有二十年。從南韓和臺灣的例子來看,事實上都經歷了差不多20年時間完成了社會市場的發育。當然,他們的優勢在于沒有事先搞一大堆官辦組織,沒有這個痛苦,根子就是建立在公民個人自主和自由結社基礎上的,他們沒有這個痛苦。
我們還要改舊的,還要發育新的,還要老樹開新花,還要枯枝發嫩芽,因此路確漫漫而修遠。
我現在覺得機遇和挑戰并存。當我看到這兩年發生的變化,看到很多年青人卷入進來,我看到了很多很多的希望,這讓我心潮澎湃。但回頭看看現實的雙重變奏,又讓我感覺非常沮喪,可以說我們這代人每天都生活在希望與沮喪的折磨之中。但是不管怎么折磨,我們還要行動,要使我們涉入的事情朝著正確的方向演繹,以詮釋我們自己未來的生命和民族的命運。
今天肖蓉問了一個好問題,為什么中國的公益組織都是關注他人的而很少關注自身群體利益的?這是因為我們在中國的政治和政策夾縫中求生存,我們只有做慈善才能存活下來,如果我當時一進入中國扶貧基金會就搞社會變革倡導的話,現在扶貧基金會早就沒了。那時候只能搞慈善,比如幫助貧困孩子建個橋,發個書包不行嗎?農村婦女生孩子時候很危險,我們幫她募集2000元安全生產不行嗎?政府肯定說行。
中國公益組織做公益完全集中在好人好事和慈善方面,這不是真正全面系統的公益生態,真正全面系統的公益生態是什么呢?那就是很多組織是為謀自己團體的利益,比如種蔬菜的謀蔬菜農的利益,我們養牛的謀養牛農的利益,如此等等。可是在中國:
第一,謀團體利益的時候,打上“利”的色彩,還是公益嗎?在中國觀念中,每一個人都不能說自己有私利,其實沒有私哪有公,只不過需要公私分明罷了。在這種生態下,一說到某人有私,群體失聲幸災樂禍落井下石。比如有人說李連杰貪污3個億,我這兩天忙別的事,沒看到這個消息,如果早看到這個消息,我肯定早出來說話了。太荒謬了!我不相信。不要簡單地用灰暗的心理去推測一切。
另外一個問題出在哪兒呢?所有行業組織都被政府壟斷。必須要一業多會,如果允許一個行業里出幾個協會,就沒法壟斷了,那就是自由結社。
如果我搞一個肉牛協會,不為養牛人服務為誰服務呀,天天發愛心書包,肯定也有毛病。雖然也可以發發愛心書包,但是主要事情是為養牛者服務。
一業多會以后,公益往非慈善方向擴展的空間就打開了。因此要有更多的公益組織者超越慈善去構建小的公共利益空間,而不全是高大上的慈善公共空間。一定要有很多組織是為他們自身的團體謀利益,比如一個小區社區組織,不給社區居民謀利益,天天折騰非洲的事,這肯定也有問題。為社會局部性公共利益服務也是公共空間,我們構建的空間有大公共空間,也有小公共空間。社會公益要從構建大公共空間轉向構建中公共空間和小公共空間,雖然小的公共空間的公共性比較小,但是公民賦權的容量比較大,這是當下中國社會的發展方向,應該促進和倡導公益往這方面走。
以交通監控攝像頭為例。同一段路上安一個100公里的攝像頭,前面安一個50公里的攝像頭,沒有人問為什么突然由100公里變50公里呢,權力在交警,你路過時候肯定會被拍下來了。北京市的統計是每輛車平均罰款1000—1300元,全北京市單攝像頭罰款就六七十億,如果加上人工罰款上百億,誰能告訴我這些錢到哪里去了?交警有權利隨便裝這么多攝象頭嗎?這個權力是誰給的?要不要建立必要的公共協商機制?我們能不能有公益組織過問這類事,追問這種小事。而不是都去建學校修道路幫助窮人。
每建一個小區,政府就收取一大筆維修基金,像我住的小區交了1億,北京市有上千億房屋維修基金,遇到什么情況才能申請?設備爛了五年錢都申請不回來,能不能研究一下到底誰掌握這些錢?怎么進行公共協商管理機制才是合理的有效的?
像這樣的社會問題太多了。很多問題,需要一些組織來折騰,不一定大家都搞高大上的慈善捐贈,生態太單一了,單一的生態一點都不利于社會的轉型與發育。
剛才還有專家談到如何推動新聯盟的形成,讓社會組織的職能寬化,讓組織再組織。我們在做一個嘗試,雅安救災時候我們搞了救災聯盟,組織上套組織,這樣職能才能寬化,讓生態系統變得比較復雜,這樣才可能讓社會組織變成賈西津教授理想中的協商方和簽約方。她說的很對,我們現在制定很多法律跟誰協商?找單個公民協商,說我征求過意見了?三峽大壩怎么征求公民個人意見?修建一個煉油廠,說不會引起昆明污染,跟誰討論這個問題?跟單個公民討論,討論對等嗎?去年一些環保組織出來跟政府進行了討論和協商,這就好多了。昆明事件處理得相對比較平穩,而且政府從中學到了很多東西。非政府環保組織有了一點協商者的味道。總之,改變單一的公益生態,是個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