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化在建兩個污水處理廠
據了解,流溪河作為廣州備用水源地和花都、白云部分鎮飲用水來源,目前污染較重,流溪河下游已經超過十年是劣五類水。2014年廣州以流溪河等流域為重點,清理保護區內各類排污口。
7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簡稱《辦法》)表決前評估。座談中國流溪河污染成為焦點,從化水務水政水資源科科長謝敏發言時談到了流溪河。“這個條例實施以后你們就要堵排污口了。”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劉牧直言,新法中明確了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若西江、北江、流溪河污染,廣州喝什么水?西江和北江若污染還可怪別的市,流溪河全流域在廣州,沒有理由治不好。”謝敏介紹,目前從化正在建兩個污水處理廠。對于流溪河旁邊的農家樂,從化市政府目前正在摸查,若無證就取締。有證就規范排污。
責任考核仍需細化
在討論中,作為備用水源的水庫也引起關注。從化市水務局水政水資源科科長謝敏稱以從化為例,中小型水庫都是鎮村一級管理。鎮村為了經濟效益進行了養殖污染水質。劉牧也關注到了這個趨勢。“以花都的水庫為例,周邊建了樓盤、餐飲后,明顯水質下降。大家都不愿意去那里釣魚了。”
城市的野蠻生長威脅水資源,關鍵仍在于土地利用規劃與水利規劃經常沖突。劉牧認為水資源規劃與城市規劃應當銜接。
《辦法》將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納入區域評價體系,明確縣級以上政府主要責任人對本地區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承擔主要責任,并將其納入官員考核評價的內容。
對此,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林泰松指出,《辦法》還需要細化相關制度來配套實施,以保證規定有效執行,“比如責任考核,規定地方一把手對水資源管理和保護負總責,但怎么考核,如何評價,《辦法》沒有具體規定,需要進一步考慮法規的執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