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環保部微信舉報試點城市,太原于15日啟動“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號,市民可隨手拍攝身邊污染情況進行舉報。
《太原市“12369”環保微信舉報工作管理暫行規定》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微信號“12369環保舉報”,向環保部門反映環境保護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
記者注意到,該微信公眾號提醒市民微信舉報需要具備三個要素:有明確的事發地點,有具體的舉報對象,有造成環境污染的事實。若不具備這些要素則不會受理。
該規定指出,各級“微信管理平臺”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接收的舉報事項進行人工審核,由本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分管領導審核決定是否受理;對于問題咨詢、合理意見建議或其他未受理事項,應及時在微信管理平臺錄入答復意見及相關建議。
對于已受理的舉報,應及時到現場進行處理,并與留有真實聯系方式的舉報人及時聯系。環保微信舉報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舉報事項辦結后,會通過微信舉報平臺回復舉報人。
該規定還強調,各級環保部門應當健全微信舉報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對舉報人個人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