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河北省地方標準2011年版本基礎上的再修訂。新標準參考國家標準特別排放限值的指標值,設定了河北省鋼鐵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某些指標值嚴于國家標準特別排放限值,例如燒結機頭、球團焙燒設備SO2特別排放限值,國家標準是180mg/m3,河北省標準是160mg/m3。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河北省首次制訂。水泥工業確定的污染物控制指標有顆粒物、SO2、NOx、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等。其中,水泥生產中Ⅱ時段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中的二氧化硫和NOx排放限值均嚴于國標中現有和新建企業執行的限值。玻璃工業主要指標限值嚴于國標。如:河北省確定的玻璃熔窯顆粒物、SO2排放限值分別是30mg/m3、250mg/m3,國標規定是50mg/m3、40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