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善如流、完善制度,才能更好地將公眾對環境問題的各種“吐槽”,轉化為更扎實有效的環保舉措
新年環保有新氣象。
元旦起實行的新環評總綱提出,環評公眾意見將單獨報送,以利于“明晰公眾參與的責任主體,強化公眾參與效果”。日前出臺的《江蘇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試行)》特別指出,對于公眾提出的意見,不予采納的也要及時作出說明。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公眾環保意識空前高漲,如今,人們不僅關心環境對個人的影響,也關注污染成因及治理對策,正成為推進環境治理的重要力量。
但與公眾積極參與的熱情相比較,公眾參與環保的渠道還很有限。在去年底的一次全國環評工作會上,環保部副部長黃潤秋就坦言,一些環評“把公眾參與簡單理解為征求公眾同意不同意”“有的介入時間晚,且僅是簡單填表,無法全面反映公眾意見”。除此之外,環境信息公開依舊“瘸腿”,有的部門懼怕公眾監督的心理不減,“半遮半掩”,即使公開了也只是“默默”發在官網上。
群眾積極參與與否,是檢驗政策效果的重要標尺。目前,環評已成為我國公眾參與環保最常見、最直接的方式。此次新環評總綱,在贏得多方肯定的基礎上,還有些許隱憂:環評公眾意見由建筑單位自行組織,似乎有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之嫌。這就要求環保部門等在審核時,能從善如流。
如何消除各種障礙、鼓勵公眾更好地參與到環保工作中來?首要任務,就是完善相關制度。比如,各地可以通過定期公開大氣、水、土壤等污染源的分布和排污情況,讓公眾可以快捷查詢。可喜的是,此次江蘇省專門出臺法規,在環保基本法的基礎上拓展了參與范圍,明確了參與形式、渠道等細節,就是很好的嘗試。或許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將公眾對環境問題的各種“吐槽”,轉化為更扎實有效的環保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