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新文化報
![]() |
女兒的決定雖然讓母親心痛,但母親還是答應了
一封信(有刪改)
記者你們好:
本人叫于小紅,家住九臺市葦子溝鎮,出生于1977年,家境貧窮,父母多病。自我被醫院診為腦瘤膠質瘤,最多能活兩年后,我已活了7年。為不拖累丈夫,我已與他離了婚……我有這樣一個愿望和想法,將自己的身體捐獻給醫學事業,器官捐獻給需要的人……現我病情日漸嚴重,雙目失明,懇請貴報記者能幫我尋找合適的醫院,滿足我最后的愿望……
醫院曾說她最多活兩年
昨日早上,本報接到了這封特殊的求助信,12時許,按照信中留下的聯系方式,記者來到了小紅的家。
小紅家挺破舊,一個瘦弱的女子躺在炕上,一雙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前方。“唉,我家原來不這樣,可孩子有病后沒有心思收拾啊!”看到記者,于小紅的母親陳大娘不好意思地說,然后她指著炕上的女子,“這就是我家小紅。”
“我姑娘原先是個特別開朗能干的人,結婚前,她在磚廠、造紙廠、酒廠、餐館都干過。1998年,和德惠一個姓楊的小伙子處上對象,當年結婚。”聽到母親提起往事,小紅用虛弱的聲音接過話茬:“雖然他家不很寬裕,但他人老實,我覺得跟他過日子踏實。”小紅說,結婚后他們夫妻倆從沒吵過嘴,小日子在平淡中透著幸福,但沒想到,她的一次頭疼改變了一切。
2000年的一天,小紅突然頭疼,“我開始沒當回事,只買了些止疼藥吃。”但到后來,頭疼得越加頻繁,看東西也模糊了。沒有辦法,小紅和丈夫來到九臺市看病,“做完檢查后,醫生說情況不太好,讓到長春去確診。”最后,一紙“腦瘤膠質瘤,最多能活兩年”的診斷給小紅下達了“死亡通知書”。
“我提出了離婚”
“我確診后,丈夫開始整宿整宿地抽煙。”小紅說,家里本不富裕,但那時她想吃什么,丈夫都會買回來,“我一犯病,就全身抽搐,失去意識,但每次我‘醒’過來時,他都在我身邊。因為沒錢,我的病從沒系統地治療過,一直是靠止痛藥維持,但這已經讓我的家變得一無所有了。”小紅身體很虛弱,回憶也是斷斷續續的:“雖然我的生命已經超出了醫生的預言,但是我不想再連累他了,今年初我提出了離婚。”
“媽媽我想捐器官”
“媽媽,我以前聽電視里說,有的人得了病,但換了器官就能活,我想了很久,也想把自己的身體捐出去做實驗,或是把健康的器官捐給需要的人。”小紅的這個決定,把母親陳大娘嚇了一跳。“我是個一輩子跟土地打交道的農村婦女,哪聽說過什么捐獻器官的事啊,就知道我姑娘活著時遭罪,死了還要挨刀,那不行!”陳大娘一口拒絕了。
知女莫如母,陳大娘說,女兒是個倔脾氣,決定的事誰也勸不動,“這一年,她頭再疼也不喊一聲,我知道她是用這種辦法求我答應。”這一年,對于陳大娘來說是痛苦的,她一直在跟自己的母愛較勁,“沒辦法,我只好答應了,這是女兒最后的愿望,我做母親的不能拒絕啊!”說到這,陳大娘泣不成聲。
今年春節,陳大娘把在外地的4個子女召回了家,開了一個家庭會議,商量小紅捐贈遺體和器官的事,然后由小紅口述,哥哥記錄的那一封求助信便郵寄到了本報。
采訪結束了,記者離開了小紅家,但小紅那雙看不見的大眼睛和陳大娘緊握記者的手,卻讓人難以忘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