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廣州日報
容容和哥哥感情很好。
可愛的容容。 昨天上午,記者在醫院病區看到了這出悲劇的主人翁——活潑可愛的小容容,她正在獨自做游戲,在鏡子前面蹦蹦跳跳,不時還對著鏡子中的自己扮鬼臉。雖然長得纖細瘦弱,但仍難掩其漂亮和活力,十分惹人憐愛。
中山一家庭無奈演繹真實版《血玲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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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玲瓏》
故事梗概:卜繡文的女兒夏早早患上了絕癥,骨髓停止造血,醫生提出了名為“血玲瓏”的醫遼方案:讓卜繡文再生一個與夏早早基因相同的孩子,抽取新生兒的骨髓挽救夏早早。在“血玲瓏”方案的實施過程中,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這篇小說將母愛、戀情、倫理、高科技等諸多現代生活中的重大問題糾結在一起,書的結尾也沒有給出明確的回答。
作家畢淑敏寫了一部小說《血玲瓏》,曾經讓無數人扼腕嘆息,而中山卻有一個家庭正在上演真實版《血玲瓏》:小容容的哥哥得了血液病,為了挽救哥哥的性命,媽媽再次懷孕后剖腹生下容容,要抽取她的骨髓救哥哥。
昨天,記者在廣州一家醫院里見到了小容容和她的家人。容容的父母告訴記者,四年前,容容第一次輸血給哥哥并沒有成功,現在,剛滿四歲的她即將第二次抽出骨髓,輸給身患絕癥的兄長。
臍帶血輸給哥哥
努力九年才孕育一個“救星”,為趕手術時間剛到7個月就施行剖腹產。
昨天上午,記者趕到醫院病區,看到了這一家四口。容容的媽媽告訴記者,如果不是為救哥哥,小容容根本就不會來到這個世界上。
小容容的哥哥九個月大時,就被檢查出患了重性地中海貧血癥,一直依靠輸血維系生命。醫生說,要想根治哥哥的病,唯一的方法只有移植骨髓,首先要找到型號相同的骨髓。無奈之下,母親選擇了懷孕。在小容容生下來之前,她的媽媽曾經兩次懷孕,腹中的胎兒長到三四個月大,醫生檢查后發現骨髓型號和兒子不相吻合,結果只能墮胎。
前后努力了差不多九年,媽媽終于懷上了容容,經過檢查,女嬰的骨髓和兒子很匹配,兒子有救了,全家都沉浸在歡樂中。為了盡快施行手術,媽媽剖腹產下7個月大的容容。全家人東拼西借,湊夠了造血干細胞移植手術所需要的30多萬元醫療費,終于,小容容的臍帶血輸入了哥哥身體內。
骨髓也將移植給哥哥
四年前的造血干細胞移植手術并未成功,哥哥又被確診患上了白血病。
手術后,哥哥的病情有了好轉,但是,災難很快就再次降臨了。過了不久,哥哥的臉色突然又變得極差,簡直沒有一點血色,走幾步就直喊累,家里人帶他到醫院復查,哥哥最終被確診患上了白血病。
醫生說,上次的造血干細胞移植手術并沒有完全成功,原因可能是小容容的臍帶血太少了,加上容容出生太遲,哥哥已經錯過了最佳的臍帶血移植時間。
經過化療,哥哥的病情有所緩解,目前,他正在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醫生告訴家長,等哥哥的病情控制住了,就幫他再次做骨髓移植,抽取小妹妹的骨髓輸到他的體內。
昨天,記者就移植手術風險咨詢了主治醫師,醫生告訴記者,目前,哥哥病情仍然很重,前天剛剛接受了一次化療,移植手術必須要等他的病情得到全面控制后才能進行。“從一定角度來說,病人相當幸運,妹妹已經和他配型成功,他不用再等待漫長難熬的配型期,挽救生命還是有希望的。”
記者詢問手術對小容容會否造成傷害。醫生表示,一般情況下不會有危險,在麻醉狀態下,妹妹也不會感覺太疼痛。但采集完成后,妹妹可能會有疼痛或不適。
聲音
媽媽:我覺得自己太殘忍
容容的母親哽咽著告訴記者,“小女兒一生下來,我看到她紅撲撲的小臉蛋,就覺得自己太殘忍了,畢竟也是自己的親骨肉,都是從身上掉下來的,如果可以的話,我多么希望兩個孩子都健健康康,不用受哪怕一點點痛苦啊。”
“現在,女兒要給哥哥捐骨髓,我看過別人抽骨髓,拿鋼針抽,疼得直冒汗,大人都受不了,容容只有四歲,怎么承受這樣的痛苦……”
父親:我寧可抽的是自己的骨髓
“如果可以,我寧愿抽自己的骨髓救兒子,也不讓女兒冒這個險,可是我們都配過型,和兒子不吻合,醫生不同意做手術……為了給兒子治病,我們已經花完了家中所有的錢。這次做骨髓移植,又需要手術費40多萬元。
“容容生下來后沒有吃過好的穿過好的,以后全家人的日子還不知道怎么過。我真的覺得自己很沒用,我寧愿去沿街乞討,也要救孩子,我實在走投無路了。”
讀者:母愛令人感動,倫理值得商榷
廣州讀大三的張同學就此事談了自己的看法,“這事確實很令人感動,但是,這涉及到重大的人道、倫理問題。容容母親既然愛自己的兒子,同樣也會愛自己懷上的女兒。拿一個孩子來救另一個孩子,即使女兒的骨髓能夠救兒子,也是對一個生命的不夠尊重和不負責任。”
讀者:如果我是容容,我會愿意
另有讀者表示,知道事情后心情很復雜。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如果我是容容,為了救我的兄弟姐妹,如果我可以選擇的話,我也是愿意的。相信等容容長大后懂事了,也會明白母親當時的痛苦。母親的選擇,我認為無可指責,即使方法不正確,甚至夠不上道德標準,都是可以原諒的。”
“父母的做法犯了嚴重的錯誤。生命的權利高過一切,父母沒有權利為了自己的私心,而將一個生命作為工具草率地帶到這個世界上。母親的做法可能在人情上值得同情,但沒有絲毫倫理學地位,從頭到尾都是錯誤的,小孩是活生生的生命,父母要救孩子可以自己主動犧牲,但不能要求另一個生命為之作出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