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教授
一、科研倫理學中的知情同意概念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是指在以人為研究/試驗對象的科研領域,研究者必須獲得研究對象/參與者的同意。它具體是指在潛在研究對象/參與者獲得了關于該項研究的所有必要信息,并充分理解了這些信息后,在沒有強迫、不正當壓力和引誘的情況下,自愿做出是否參與科研,以及在科研過程中是否退出的決定。
知情同意是對研究者提出的一項法律要求和倫理要求,它體現了以人為研究/試驗對象科研所應該遵循的三個基本倫理原則:尊重個人、受益和公平原則。研究者在科研過程中必須遵照知情同意的規定,給予參與者充分的自主權,尊重他們的選擇。
知情同意的具體體現是知情同意書的簽訂,它是由研究者擬定、倫理委員會評審通過,最后由研究對象/參與者簽字的一份文件。為了使研究對象/參與者真正知情,研究者在知情同意書中必須以研究對象/參與者容易理解的文字,詳細描述研究內容、可預見風險、預計利益、參與可能帶來的益處、保密措施、對傷害的賠償辦法、和誰聯系來解決研究過程中的疑問,并解釋是自愿參與,以及在任何時候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可以自主決定退出科研而不受懲罰。在描述預見風險、預計利益和參與可能帶來益處的時候,研究者必須實事求是,不夸大收益,也不隱瞞風險,這樣,研究對象/參與才能夠在權衡風險—利益的基礎上做出自己的決定。
知情同意不僅僅意味著知情同意書的簽訂,它實際貫穿了整個科研過程,要求研究者和研究對象充分而不斷地交流,尤其應使研究對象對研究過程中出現的風險有清楚的認識,以幫助他們做出決定。
知情同意是以人為研究/試驗對象的科研領域的一項重大變革,它改變了以往研究者和研究對象不平等的權力關系,使二者成為一種平等合作的伙伴關系。它反映了人類應普遍遵循的尊重他人、尊重其自主權的倫理原則。
二、知情同意在與艾滋病相關的科研和艾滋病治療中的應用
艾滋病不是一個普通疾病,它不僅能夠傳染,而且涉及到人們的倫理道德觀念,因此在進行與艾滋病相關的科研的過程中,研究者不僅應該遵循一般的醫學倫理原則,做到尊重個人、受益和公平,還要充分考慮到參與者可能面臨的感染危險,以及潛在的心理和社會壓力,這是極為關鍵的。比如在人們交往密切的農村地區進行HIV檢測時,如果沒有完善的保密機制,研究很不僅可能造成社區對HIV感染者普遍的歧視、隔離,對感染者的家庭經濟、正常生產和生活帶來毀滅性的影響,而且可能會使未感染者受到懷疑,從而影響他們正常的社會交往和生產生活。
知情同意不僅應用在以人為研究/試驗對象的科研領域,也用在了對疾病的治療中。在治療過程中,一般要求醫生實事求是地向就診者介紹其病情,提供幾種可行的治療方案,說明各方案的優缺點,比如費用、療效以及可能產生的副作用,以便于患者做出選擇。在艾滋病治療過程中,由于艾滋病的特殊性,特別要求醫院保護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隱私,不使他們暴露出去,以免影響他們正常的生活。
材料來源:紅絲帶和守望家園(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