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鄉,33歲的羅燕是個“名人”。除了自愿申請公證要捐獻遺體外,她更以宣傳大使的身份頻頻出現于公眾視野,被稱為河南民間宣傳捐獻遺體第一人。
然而,4年的無償宣傳讓她倍感尷尬,這個單身的普通女子,2003年以來僅得到了50多人填表支持。真正去做遺囑公證的,包括羅燕在內,只有3個人。
迄今為止,新鄉市尚無一人捐獻遺體。盡管有兩次,垂危病人信誓旦旦要促成此愿,但最終仍無奈擱淺,這讓羅燕甚是遺憾。
“國家沒有立法,政府沒人出面,醫學院校諸多顧慮,我是有心無力!”今年1月23日上午,在新鄉市那間月租60元的民房內,羅燕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捐獻遺體要做遺囑公證 費用誰掏成為難題
羅燕兄弟姐妹7人,她排行老六,素來心直口快。2003年3月的一天,這個平時不顯山露水的女子著實讓家人吃了一驚,羅燕不僅自己要申請捐獻遺體,還想說服父親也簽捐遺協議。
僵持到最后,惱怒的大姐聲稱,不歡迎不孝順的妹妹去她家做客。但最后還是羅燕贏了,開明的父親在登記表上莊重地簽下名字,用實際行動支持了這個勇敢的女兒。
為了這第一份勸捐,羅燕身負巨大壓力。“村里人都說,羅家那個妞不孝順,提前把她爹捐出去,死了還讓人家解剖,將來連魂都沒了!”羅燕有些委屈,她2001年和丈夫離婚,經濟并不寬裕,做這種公益事業費心費力還不被理解,不過,羅燕稍感安慰的是,弟弟羅國兵背著媳婦偷偷填了一份登記表,成了她的第二名志愿者。
●看電視,單身女子萌發“勸捐”沖動
讓羅燕想不到的是,雖然她以志愿者身份多次被當地媒體報道,但這份兼職給她的生意帶來了大麻煩,導致她在2004年不得不關門。
“大家(指想捐獻遺體的人)太信任我了,他們找到店里,一坐就是半天,我管吃飯陪聊天,耽誤生意!”羅燕說,這歸咎于自己性子耿直,熱情好客。
2006年夏天,為生計所迫的羅燕在二姐的資助下,買了一批老年衣服,靠擺地攤謀生至今。
截至目前,共有50多人在羅燕的勸說下填寫了自愿捐獻遺體登記表,多數為老年人。但是,羅燕還沒有促成一起成功捐獻遺體的事。其中僅有3人在新鄉市公證處做了遺囑公證,包括羅本人。其中一個關鍵原因就是,兩三百元的公證費誰掏?公證處不可能全部免費。
●誤解宣傳遺體捐獻能撈到好處,其實全是自己掏腰包
在羅燕看來,宣傳遺體捐獻出力不討好,容易讓誤解。一次,有個遠房親戚病死了,羅燕聽說后,跑到太平間跟人商量,看能不能把遺體捐獻給新鄉醫學院,人家不答應。羅燕沒辦法,悄悄扔下50元錢走了。
更多時候,羅燕是捧著鮮花、拎著雞蛋去看望老人們,再察言觀色,吞吞吐吐地把捐獻遺體的事說出來。新鄉市一對70多歲的周姓夫婦給了羅燕莫大的支持,羅燕記憶猶新。
2004年農歷大年初一,病重的老人給羅燕打電話,強烈希望盡快辦個遺囑公證。初八那天,羅燕帶著公證處一位女同志去了,碰巧老人的兒女們都在。大女兒沖她罵:“羅燕,找一個志愿者你能提成多少錢?醫學院每月給你發多少工資?”小兒子更兇,當場把羅燕罵得狗血噴頭,羅燕委屈得連眼淚都出來了。
還好那天去了一位當地電視臺的領導,把周家小兒子拉出去勸說一番:“啥叫孝順?就是順從并滿足老人的心愿,先做個公證,捐不捐到時候再說!”最后,兒子總算想通了,還幫父母復印了身份證。
羅燕說,類似的經歷很多,大家總以為她宣傳遺體捐獻能撈到好處,可實際上,她花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辛苦勞動所得。
●缺乏制度保障,遺體捐獻者愿望無奈落空
2005年夏天,新鄉市某局退休老局長李大華(化名)病危,這個開明老人的家屬差點促成羅燕實現第一起捐遺的心愿。當時,李大華的兒子找到羅燕,說同意將父親遺體捐出,但是需要知道遺體器官怎么使用,是否全部用于教學,會不會把角膜等器官有償提供給其他患者等。
當時羅燕很激動,她想自己終于能辦成這事了,就趕緊跟新鄉醫學院人體解剖實驗室主任任同明聯系,并將任介紹給李家人。在任同明與李大華的兒子親自面談后,這件事情就此沒有下文。幾星期后,李大華去世,家人將他送往火葬場。在李大華入土一周后,羅燕才得知沒捐成。
同樣,2006年發生的“小雪事件”也讓她反思。
2006年3月,羅燕認識了身患白血病的14歲封丘女孩小雪,在羅燕的號召下,人們為小雪捐獻了幾千元治療費。當著眾媒體的面,小雪的母親和奶奶均表示愿意讓孩子填寫捐獻遺體申請表,乖巧的小雪也說要為國家醫學科研作貢獻。
但幾個月后,羅燕還是驚訝地得知,小雪已告別人世并安葬。羅燕尋思,歸根到底是傳統思想在作怪。
4年的志愿者身份,讓羅燕學到了很多,她知道目前全國各地自愿捐獻遺體的人太少,根本不能滿足各醫學院校的科研需要。她認為,首先需要大力宣傳遺體捐獻,自覺自愿站出來。其次,有關政府部門應該讓老百姓知道,到哪兒能捐獻遺體,怎么捐,程序是什么。最后,國家必須加快有關遺體捐獻立法。
“我一定會堅持下去,但這不會是我的全部生活。”羅燕說,她不會籌建所謂的遺體捐獻志愿者俱樂部,她不懂醫學和法律,只會宣傳和提倡遺體捐獻。她認為,自己只是一個普通人,有些事情應該由政府出面,譬如籌建遺體捐獻志愿者組織。
33歲的羅燕再三說,她的理想是做個女企業家,商場上的女強人。這是她的夢。
■新聞鏈接
1月30日省人代會上,省人大代表王志余等16人提出盡快制定《河南省遺體(器官)捐獻暫行辦法》的議案。這是繼去年省人大代表尹志國之后連續兩年有專人提議。
王志余等16人認為,目前許多國家都制定了遺體或器官捐獻的法規,使其有法可依。例如韓國,一個不到3000萬人口的國家通過立法解決了器官短缺問題;丹麥通過立法將18至55周歲的公民都列為捐獻對象,意外死亡者都有義務捐獻遺體或器官。
來源:東方今報 社會主筆 張少春/文 劉棟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