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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器官捐獻者小易威的父親非常認真地看著關于自己孩子的報道。圖/陳勇) (8月25日,長沙市愛爾眼科七樓。陳忠華教授在講述受捐獻者的病情。) 紅網8月27日訊(瀟湘晨報實習生 黃英平 記者 劉少龍)本報8月23日報道了13歲男孩易威腦死亡后捐獻多個器官,其家長的愛心舉動卻引發多方爭議,有人稱易威父母的行為是善心義舉,也有人認為此舉有違法律和倫理觀念。
前日,中國醫學會器官移植分會副主任委員、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陳忠華教授和易威父母鄰里一行人來到長沙市愛爾眼科醫院與媒體見面,目的只為平息爭議。
多數人肯定器官移植捐獻 “關于器官捐獻,我們必須明確兩個關鍵詞——自愿、無償。”陳忠華教授一發言便亮出觀點。他說,猜測“易威的父母是在賣孩子的器官”絕對是無知的。 “其實,今年5月1日國務院頒布施行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就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所以這導致少數法律意識淡薄者的揣測?!标愔胰A表示多數人對于器官移植捐獻是肯定和贊揚的。
陳忠華教授在會上代表器官捐獻組織為易威頒發了榮譽證書。現今,易威的兩片眼角膜、心臟、肝臟和一對腎臟已經通過器官分流系統捐給6位患者,其中心臟分流在上海,由一位41歲的患者接受移植并在漸漸康復中,兩片眼角膜則由兩名17、18歲處于高考學習中的患者接受,他們將重見光明。 在全國范圍內,陳忠華已經成功帶領實施了自愿器官捐獻57例,“現在網上已經有35頁紙的自愿報名名單了”。 湖南器官捐贈組織工作亟需開展 2003年我省就出現了第一例腦死亡器官捐獻者——一位名叫吳彥的妙齡少女,巧的是吳彥也是瀏陽人。然而當時由于政策法規上的空白,最終吳彥只捐贈了眼角膜。而今天易威的多器官捐獻才真正具有實質的意義。 當被問及全國器官捐獻移植工作的進展時,陳忠華教授指出廣東、廣西是工作的集中開展地,那一帶器官移植工作比較超前,民眾意識也較為開放,湖南在這方面已經走在后面了。他希望能通過努力,在5—10年內使湖南民眾充分認識器官捐獻的意義。 “腦死亡者捐獻器官合情合理” 陳教授說,腦死亡是一個純醫療問題。雖然現在有80多個國家對腦死亡有相關的規定,但只有個別國家是通過法律形式確定的,我國現今腦死亡立法工作還處于醫療實踐階段。 有人評論“易威父母捐獻孩子器官之舉不一定合法”時,陳教授回答道:“腦死亡者捐獻器官是合情合理的,并不違法,因為國家沒有相應的法律和法規規定,按照國際的標準在做,并沒有違反哪一條法律法規。國務院從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也沒有對此進行禁止。” [對話] 相信時間會沖淡一切
從最初的不相信孩子離開而進行竭力搶救到轉而萬念俱灰確定孩子已亡,再到決心捐獻孩子器官讓其“重獲新生”,繼而遭人誤解罵其狠心,易威父母承受了多少痛楚。面對記者時,他們表示“我們不愿再理會了,相信時間會沖淡一切”。 記者:你們是同時知道易威已經去了嗎? 易桂義(父):8月2日上午孩子出的事,中午送去瀏陽醫院就說瞳孔擴張了,發燒,血壓高,下午就轉去省兒童醫院,晚上醫生就說孩子腦死亡救不活了,但是沒有告訴他媽媽,只說孩子暈過去了。 宋長庚(熱心人):他(易)一個人半夜在醫院門口哭了半個多小時。 朱志金(母):我們不死心,看著孩子好像就是睡著了一樣,就往湘雅醫院轉,做了腦部CT,結果拿到了病危通知書,這些我都不知道,他們都瞞著我。 宋長庚:她(朱)3號晚上就回老家了,去廟里拜佛保佑威威,鎮上離廟有七八里路,她一直跪在廟里,說等威威醒了才回去,一直跪了一個多小時,是我把他勸回去的。 易桂義:我們在盡力挽救威威,即使傾家蕩產也無所謂,我們就這個孩子,他就是我們全家唯一的希望,但就這樣一下子去了……我們不愿再理會那些爭議,相信時間會沖淡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