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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相當多的病癥而言,器官移植幾乎是唯一的治療辦法,假如沒有足夠的器官捐贈,這些患者無疑將不得不忍受病痛的折磨甚至失去生命。從這個角度來看,器官捐贈體系的建立,無疑是器官移植治療的基本前提。
不過,當前國內捐獻器官數量有限,恐怕還不能僅僅拿公民捐贈意識缺失來說事兒。巴菲特之所以把自己的慈善捐款交由蓋茨基金管理,其實正源自其對于蓋茨慈善基金效率的信賴。至于國內一些民眾之所以對愛心捐款不感冒,其實未必是因為缺乏愛心意識,而不過是缺乏可資信賴的捐款之處罷了。捐獻器官其實也是同樣道理,捐獻器官固然需要捐獻者的愛心和勇氣,但也離不開對于受捐機構的信賴。從這個角度來看,真要提升公民的器官捐贈意識,除了加強宣傳之外,其實更需要器官捐獻的管理和流程做到真正的公開與透明。不難設想的是,器官捐獻者顯然希望自己的器官能夠給最需要最適合的患者,假如受捐機構卻按照出錢多者先得的原則進行器官分配的話,顯然是對捐贈者初衷的違背。既然如此,確保捐贈器官得到最大程度的善用,并建立一套公平公正的器官分配機制,只有獲得器官捐贈者基本信賴,器官捐贈意識的日漸形成才具備了基本前提。
此外,既然器官來自捐贈,那么器官的移植顯然也應該秉承公益屬性才是。然而,現實的情形卻是,器官移植治療過度的商業化和逐利化,甚至成為了有錢人的專利,國內一些醫療機構甚至面向國外高收入群體開展“器官移植游”。別人的公益捐贈,卻被當作了的賺錢牟利的渠道,如此“為他人作嫁衣裳”的器官捐贈恐怕沒人會心甘情愿。可見,在歸咎于公民器官捐贈意識不強之前,器官移植治療自身的缺乏公益與不公平,恐怕更應反躬自省。